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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京东规则|新增租赁业务管理规则

POST TIME:2020-10-22

  京东涉及的业务范围很广,不仅有购物平台,还会有租赁平台,近日为了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合法权益,新增租赁业务管理规则,同时还调整了店铺命名规则,下面让开淘小编跟大家介绍一下最新的情况吧!

  此次变更将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于2018年4月3日生效。请知悉。

  规则主要变更如下:

  1. 新增《京东租赁业务管理规则》主要内容:

  第一章 概述

  1.1目的及依据

  为维护京东租赁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平台信息发布规范,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京东开放平台总则》等规则和协议,制订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运营租赁业务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运营租赁业务是指商家在租赁平台开设店铺经营的行为。

  1.3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京东开放平台总则》的有效补充。本规则中已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未有规定的,依据《京东开放平台总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章 入驻

  商家应当按照京东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严格遵守《京东用户注册协议》的规定。商家在选择用户名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

  京东对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家邀约入驻京东租赁市场:

  2.1商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租赁、出租等业务,商家无需一般纳税人资质及品牌资质,除此之外其他需遵循《二手类目资质标准》。

  2.2 商家须根据《2018年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中对应的商品类目缴纳店铺保证金。

  2.3商家有效签署《“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并承诺遵守平台全部规则要求。

  2.4商家须开通京东钱包,并以京东钱包账户作为唯一结算账户(经京东开放平台确认的特殊类型商家除外)

  2.5商家须满足对应类目的入驻相关规则要求。

  第三章 经营

  3.1店铺

  3.1.1店铺商家申请店铺名称时,须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店铺命名规则》进行命名。

  3.1.2商家上传的店铺信息(包括店标、店铺名称、店铺公告、店铺介绍、店铺通栏广告、店铺活动区域等)内容设置需真实、有效且与注册信息一致,店铺装修须遵守《京东开放平台店铺装修管理规范》。

  3.1.3商家使用京东开放平台API接口的,须严格遵守《API接口使用管理规定》。

  3.1.4商家应遵守《京东开放平台保证金管理规定》及时缴存及补缴京东保证金。

  3.2商品发布

  商品发布相关的内容须按照《京东行业运营标准》规定,若本规则与京东行业运营标准不一致的,请以发布/修订时间在后的标准/规则为准。

  同时需遵守以下要求:

  3.2.1商家需在二手商品类目下选择商品对应的二级、三级类目进行发布。

  3.2.2商品标题规范:【租赁】+(所售商品新品所属类目的商品标题规范)。

  3.2.3需要在商品主图左上角需添加正方形“租赁”字样角标。

  示例:

  3.2.4上传商品需维护租赁商品属性“7天无理由退货”选项为不支持。

  3.2.5商品需根据价格模型合理定价,开启免押的商品须设定好免押额度。

  3.3商品详情描述

  3.3.1商品属性

  3.3.1.1商家发布租赁商品需标明商品状况:全新品须保证商品未使用,商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等完好;旧品须保证商品功能完好,配件齐全,如有功能缺陷不得用于租赁。

  3.3.1.2商家须注明租赁商品的起始租期天数,最短租赁期为一天。

  3.3.2商品描述

  3.3.2.1商品描述应说明消费者归还商品的条件,商品破损或遗失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应合理,售后纠纷依据商家页面公示的赔偿标准执行。

  3.3.2.2商品描述应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资质信息、店铺基础信息、官方资质信息、标题、主图、属性、服务等信息,同时须保证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租赁商品相符。

  3.3.2.3商品上传规则说明:

  第四章 交易规范

  4.1正向付款:消费者租用租赁商品需支付租金,并缴纳押金。商家设置的押金不得高于商品当时的实际价值。根据小白信用及其他京东认可的信用工具,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使用减免押金服务,当减免押金额度不足商品押金的部分时,消费者须补足剩余押金。

  4.2租赁期:消费者可根据商家设置的租赁期及自身需求选择租赁期。

  租赁期计算为消费者签收日期(如无其他可证明消费者签收日期的证明时,以物流签收记录为准)的次日至消费者归还商品的日期(以用户提交物流订单的时间为准)。

  4.3租金:租金收取逻辑如下:

  4.3.1租金的结算方式为T+1, 押金存入专款专用的押金账户。

  4.3.2租赁期内消费者要求提前归还的,商家如事先声明允许提前归还,商家有权收取已发生租期的租金。商家如事先声明不支持提前归还,商家有权收取全额租金。

  4.4商家发货:商家应在商品发出前检查商品,保证商品符合租用条件。商家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可租赁商品库存,若有异常情况无法提供租赁商品,商家需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消费者,协商修改租赁时间。超出24小时未联系的,视为违约处理。

  4.5消费者收货:租赁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问题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向商家提出退货或更换,商家需承担寄回或更换的运费。

  4.6商品使用:租赁期内,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的,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

  4.7商品归还:租赁期满,消费者应及时归还商品。

  4.7.1消费者归还的商品应按照商品详情页公示的归还条件寄回。归还涉及的物流费用遵照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约定,如无约定的,物流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商家对于归还的物流公司有特殊约定的,须在商品详情页告知消费者。

  4.7.2消费者归还日期以系统录入物流单号的日期为准,超出系统设定的最晚归还日期未归还的视为超期归还,需承担对应租期的租金。商家承诺上门取货但未按指定日期到达的,不视为超期归还。

  4.8押金退还及赔偿:商家收到归还商品,商品符合归还条件,押金退还消费者。

  4.8.1如商品出现破损或配件丢失等不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商家可按商品详情页公示的赔偿标准获取赔偿。若双方事先未对赔偿标准有约定的,赔偿金额由京东根据双方提供的物品价值有效凭证或参照当前市场均价予以酌定。赔偿从押金中扣除,如未缴纳押金,消费者需补齐赔偿款项。

  4.8.2双方对商品是否符合归还条件有异议的,可申请京东客服介入处理协调。

  4.9超期归还:商家应提醒消费者在租期到期时归还商品。消费者超过系统设定的最晚归还日期未归还的,消费者需缴纳超期费用,超期费用按照超期天数和平均日租金计算。

  4.9.1消费者超期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如无押金,需补齐超期费用。

  4.9.2消费者需在租期到期日次日起30天内归还,否则视为无法归还。

  4.10无法归还:消费者在租赁期内,因商品灭失而无法归还的,商家有权收取该商品对应的押金和已发生租期的租金,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租赁期满后,无法归还租赁商品的,商家有权收取该商品对应的押金和租期的租金。消费者使用免押金服务的,须补足押金。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5.1商家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京东将依照《京东开放平台总则》、《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等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5.2商家存在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规定的行为,京东有权下架、删除商家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京东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店铺关闭等市场管控措施:

  5.2.1须遵守《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5.2.2须遵守《2018年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店铺考核标准》。

  5.2.3不得发布非租赁商品或租赁业务未开放类目的商品。

  5.2.4须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或交付商品。

  5.2.5须按照公示的赔偿标准收取费用。

  5.2.6其他未遵守京东租赁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6.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6.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驻京东即表示接受京东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6.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6.4本规则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于2018年4月3日生效。

  2.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店铺命名规则》修订内容:

  不管是上京东租赁平台租东西还是出租,都需要遵守这些规则,否则一旦违规会有对应的处罚,希望大家可以经营好店铺!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在下方留言哦,期待您的加入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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