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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3月15日正式实施

POST TIME:2020-10-23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3月15日正式实施,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各位卖家跟着装修宅小编了解一下最新的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吧!

  一、商品开包使用不影响退货

  虽然很多卖家加入了7天保障计划,但对于开包使用的宝贝大多数是不支持退货的。但这次新规表示商品开包使用不影响退货。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虽然很多网店商家表明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条款均是由商家自己拟定,比较严苛,例如要保证包装完整等。对此,此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这就意味着,产品开箱不再能够成为电商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的理由。

  为了让退货条件更加清晰,新办法还明确了商品“不完好”的定义: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这不管对于消费者还是商家来说,能不能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都能做到心里有数,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二、七类商品不能任性退货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7天内无论什么商品都可以“任性”退货。

  据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在《消法》规定的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基础之上,新规还补充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即: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也就是说,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需明确标注、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三、七日自签收次日开始起算

  按照规定,七日期间自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退货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退款方式比照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如果消费者不能一并退回赠品,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如果退货后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3月15日起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实施,网络购物更有保障,让消费者可以放心网购。但对于卖家来说则更要小心大量拍单又大量退货的恶意买家了,也希望有关平台能够规范制定保障买卖双方权益。更多精彩内容在装修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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