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淘宝网广告商品管控公告,主要针对“对发布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货交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现象进行管控”,建议商家优化标题、主图、sku、详情页信息、店铺装修区等描述,避免违规;同时建议商家在收到相关通知后请进行优化,逾期商品将被下架、扣分删除等处罚,并且视情节严重程度加大处罚力度,请务必重视!
一、什么是广告商品
二、《淘宝规则》解读
淘宝规则第五十八条:滥发信息
(一)广告商品
广告商品:
1、发布不以成交为目的的商品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1)将心情故事、店铺介绍、仅供欣赏、仅联系方式等非实际销售的商品或信息,作为独立的商品页面进行发布;
(2)在供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回收、置换、求购类商品或信息;
(3)除站内淘宝客及淘宝提供的友情链接模块外,发布本店铺以外的其他淘宝店铺、商品等信息。
2、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
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外部网站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三、相关案例
商家在主图、标题、sku、详情页等商品页面的任何位置上或店铺装修区域发布广告信息,以下为常见的广告商品违规案例(包含但不限于)
1、发布外部网站的联系账号(eg:微信、QQ)、二维码等信息
案例1:主图发布QQ账号
案例2:标题上发布微信账号
案例3:sku上发布微信账号
2、发布非实际销售的商品
案例:发布供欣赏的商品
3、发布无实际价格依据商品
案例:商品销售价格远远大于实际价格
4、在供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回收、置换、求购类商品或信息
案例:回购信息
四、关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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