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装修宅了解到目前淘宝网接到各地工商局对规范网络店铺名称专项整治的通知。此次整治针对的是使用了“公司/集团”的店铺名但实际是以个人名义开店的店铺。 如果经工商核实,网络店铺是以个人名义开店,但店铺名称使用了“公司/集团”等字样,工商将以“冒用公司名”做出处罚, 具体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和第八十条,违反了上述规定的,都应当依法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违规的店铺仍未完成店铺名称的修改,淘宝网做统一释放店铺名,也请广大卖家朋友们互相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淘宝网也一直致力于将真实信息带给广大买家,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也将考虑信息的披露,如通过企业实名认证的卖家信息做搜索宝贝或搜索店铺中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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