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工商总局对最新修订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商总局称,此次“办法”修改,对网络市场准入规定更为明晰:首先,自然人在网上开店销售,暂可不办理工商登记,但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实名登记;其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必须是企业法人,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此次,工商总局的办法修改意见针对C2C的意向已经很明显,所谓的个人开店,目前只有淘宝、拍拍、易趣上有,而占据95%左右市场份额的淘宝,无疑是最受关注的。从其修改的方案上看,基本已经能够确定个人网店暂时不需要纳税了,因为规定说明暂可不办理工商登记。从中也可以看出,若今后需要征税还是得先通过工商局这个审核流程。在此前不久已经推出的2万营业额暂免税的扶持政策期间,不少中小卖家还在纠结会不会对集市店铺高于这一营业额征税,今天,集市店的卖家可以放下年初以来一直压着心口的石头了。
当然,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办法修改提到的实名登记。从淘宝开店的实名认证上看,这个问题暂时是很难得到有效解决的,因为,在淘宝的认证里,只要上传身份证信息和个人的拍照图片,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过程,而,这几乎不能排除开店的店主就是身份证上的本人。因为很多人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验证,特别是属于亲情关系的个人更为明显。因此,实名认证要真正落实到人还需要多方的配合协作和新的认证方案出炉。
另外,这次修订办法同时对第三方平台的业务提出特别强调,就是要求必须明确其自营业务和非自营业务,对于天猫而言基本是非自营业务,而像京东、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来说,自营业务占了相当的比重。这样规定,可以更加明确区分纳税的标准。正如工商局解释“鉴于当前电商行业呈现混业经营趋势,既开展自营业务也开展非自营业务,同时,两者所处的法律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区别很大”
此次修订办法,是考虑了当下网络市场发展现状,为了促进创业就业,降低创业就业门槛。而一方面工商局开放个人网店纳税政策,另一一方面加大对第三方电商平台纳税政策的监管。在经济下行的今年,对个人而言,是不错的创业时机,而对电商平台来,似乎并不会因此变的更加轻松。不过在跨境电商上,前段时间对企业已经推出了出口退税政策和各项扶植措施。对外贸企业来说,还是能真正享受到政策的滋润的。
创业不易,在大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要是能给以更多政策层面上的支持,对创业者来说,是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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