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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微信的价值远不止于内容营销

POST TIME:2020-10-25

在大约一两个月之前的一次小圈子讨论里,我曾表达过这么一个观点:“微信未来一个重要目标,是成为用户移动设备中,最重要的可允许第三方应用接入的可交互式消息通知收发平台,是移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应用入口。” 之后不久,微信向大众开放“公众平台”服务,参与讨论的朋友在微博上给我转发,认为这个服务验证了我的推测。我也便想顺势写篇文章,整理一下观点,因为,在我看来,“公众平台”只是微信朝着第三方通知平台这个目标迈出的第一步。  微信与微博,不同的内容营销优势 从产品形态看,微信适合对话、提醒,微博适合快速表达、浏览和传播。 随着公众平台的推出,很多分析者的目光聚焦在了“微信和微博谁更适合内容营销”这个话题点上,但个人认为,还没有必要把这二者放到彼此对立的位置去进行非此即彼的胜负比较。因为,从产品形态上看,这二者的使用场景和用户预期本身就有很大区别。 微信“公众平台”业务及与之相关的微信主产品特征归纳如下: ①   微信默认界面列表中,各项以对话对象为主要区分,对话对象是默认界面的强调主体,对话内容被放置在下级页面中; ②   公众平台群发消息是类似手机彩信的订阅式、多媒体、标准化、一对多的消息发布形式; ③   用户与公众平台账号的互动是一对一的私密互动行为,其他用户不可见; ④   交流是以对话关系为中心,公众平台推送、对话产生的任何一条单独信息无法成为新的独立话题; ⑤   用户可以通过转发的形式将某些内容传播给更多用户,接收者由发送的用户决定,当消息发出后,接收者将立刻接到强提示通知; ⑥   微信主产品是由KIK、TalkBox等移动即时通讯工具的产品形态衍生而来,天生具有很强的提醒力度(铃声、通知中心消息停驻、角标等); ⑦   微信界面的视觉元素暗示用户当前进行的行为中,“对话”成分大于“浏览”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