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人大会议都会闹笑话,人大代表称“青少年犯罪中50%是通过网络达成”以此为依据表示要求网络实名。我认为其实最彻底的方法是回归原始社会,刀耕火种。这种脑残人大代表年年有,愈演愈烈。
人大代表称“青少年犯罪中50%是通过网络达成”,事实上各种犯罪因为有了互联高科技才让破案变得简单。很多警察不愿利用先进的高科技手段破案,或者说不太懂。如果真要查犯罪,通过手机位置锁定、手机号码锁定、网络IP锁定......,尼玛什么犯罪也跑不掉。南京枪杀案不好破,因为那个禽兽没上网作案!
前几天我看法治栏目,两个杀人抢劫犯,13年前作案,一直没抓到。直到2011年底清网行动要求他们必须破案,公安部门才去想办法破案,然而破案很简单。查询犯罪分子家里人的手机通话记录,然后找到可疑号码,排查犯罪分子,最终3天破案,尼玛这是没法破案么?这是不去破案!
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有了互联网、通信技术,才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这个互联网即是提升社会效率的网络,又是犯罪分子无法逃脱的网络,所以有了互联网,可以说千万别犯罪,否则只要想抓你,你肯定逃不掉。因此,说网络助长犯罪那是无稽之谈,如果以此作为网络实名制的根据更是可笑。
或许,网络实名制的最主要目的是防民之口。微博已经成为情妇举报贪官、人民诉苦无担当政府、群众质疑法律公正等一系列揭发社会不公正、黑暗、腐败的挖掘机。而这也正是部分当政者所恐惧的,他们担心在给了网民发言权之后,会影响到自己“钱途”。政府举报信箱都设置“匿名举报”,现在却要通过网络实名制让刚刚放开的话语权出口封死,而且还名其名曰国际惯例。难道腐败成风也是国际惯例么?
从目前各类真正反馈社会问题,揭发腐败的案例来看,很多人都是忍无可忍,然后不怕被报复和攻击,采取实名制举报,甚至会留下联系电话用于核实身份。所以实名制与否并不是控制舆论的关键方法,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我国高层也频频通过网络和网民交流,鼓励维护人民发言权,这在我国宪法中都明确规定。正是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开放的互联网对当前的社会问题进行讨论,对腐败和黑暗进行揭发,这才让中国有一股民间的制衡力量监督政府的行为,这是所有中国人愿意看到的事情。
有人说中国互联网就是局域网,这表明我们没有人**权,我并不这么认为。其实能否访问国外站点与人**权没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能够生活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社会,很少腐败、人民幸福、社会公正,能否访问国外网站并无关紧要。同理,要不要实名制与人民的幸福指数也没有多少关系,只要执政者能够真心为民,做到透明、清廉、公正,又何需担忧网民肆意发言呢?
生活富足、公平、阳光的社会自然可以夜不闭户,民不欺诈。他们也非常自然的愿意通过实名上网赞赏美好的生活,所以网络实名制并非一项制度,更是一种社会进步的“福利”。要网络实名制,应该先培养网络实名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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