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店网消息,据烟台市公证处负责人透露,近日,烟台市公证处首次对淘宝网上的网页保全证据进行公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市民的印象中公证处一般都是对房产、遗嘱等实物进行法律公证,对于网络证据的公证大家都会感到很陌生。这样的证据该怎么公证呢?近日,烟台市公证处首次对淘宝网上的网页保全证据进行公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职员工想把公司委托其经营网站据为己有
近日,牟平区某公司来到公证处称,其公司与李某之间因淘宝网店铺的经营权问题发生纠纷,请求公证处参与处理。原来,李某原系该公司的职员,受公司委托在淘宝网上申请注册了一个店铺。李某以其个人身份资料在支付宝及淘宝网进行了登记注册,绑定的注册信息均为其个人,但店铺的经营、管理、维护均由公司负责。后来李某离职,李某主张前述店铺应为其个人所有,公司未同意。
公司担心网站被随意更改删除申请证据保全
公司担心李某随意更改删除店铺,造成日后维权困难,特申请办理上述网店的网页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确定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随后,又着重审查了当事人与申请的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在明确告知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后果后,受理了此项公证。
在公证的办理过程中,主要围绕“保全什么”、“以何种方式保全”两个主要问题展开。为了能够证明网络店铺系公司运营、归公司所有,公证员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细致地探讨,最终确定保全的主要内容,即网络店铺中有关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产品的信息等。
根据《关于印发<办理保全网络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公证员为当事人制定了保全证据的书面操作步骤,包括:下载、截屏、实时打印、存储打印、录像、拍照、利用软件同步录像、文字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操作步骤,保全了相关网页,并详细记录了保全过程。出具公证书时,将实时下载打印的网页、保全证据工作记录、现场刻录的光盘皆附于公证书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就赋予了经过公证保全的证据很高的法律效力。
公证处:网络维权需要及时固定与保全证据
通过办理此项公证,公证处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有效的证据,切实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也给广大市民一个启示: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络问题逐步出现,为了及时准确维护个人合法权益,需要及时固定与保全相关证据,这就要求有公证的参与,这也需要市民提高自身的法律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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