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逛街,网上购物既方便快捷又节省了开支,早已成为一种新时尚,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网购和开网店。然而,网络上也有不良商家发布虚假信息,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上周,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等3人提起公诉,被告王某等3人将白坯羊毛衫简单加工后,假冒品牌羊毛衫在网上公开销售,非法销售额为100余万元。
今年41岁的王某是山东人,在桐乡做羊毛衫加工的生意已经多年。2007年底,王某的羊毛衫生意一直没有起色,还库存了一批羊毛衫没有卖掉。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从朋友处听说网店很火,就想把自己库存的羊毛衫放到网上去卖。同年12月份,王某在桐乡一小区租下了房子,还买来了电脑等设备,在淘宝网上注册开起了网店。
但是,由于王某的网店刚刚起步,没什么人气,所以生意一直不怎么样。为了增加销量,王某打起了歪主意:将自己的白坯羊毛衫冒充某知名品牌的羊毛衫来销售。为了以假乱真,他先买来某知名品牌的正版羊毛衫,弄清商标和包装后,特地赶到濮院辅料城,购买了上千套假冒的商标标识和包装。同时,他还依样画葫芦,自制了一些胸标、价格签等。
据王某介绍,自从有了“品牌”,他的羊毛衫销售起来顺畅多了,定价从58元到658元不等,吸引了不少网购者光顾。因为王某要购买白坯羊毛衫,又要将其伪造成名牌,实在忙不过来,他还雇佣了周某和张某帮忙,并承诺每月底薪800元,还能提成。
网上销售记录显示,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王某销售羊毛衫1万多件,销售额为270多万元。“我注册了50多个淘宝账号,周某和张某共注册了100多个账号,前期销售的羊毛衫并没有假冒品牌,为了冲钻,有些是自己跟自己交易的,所以销售额并没有那么多。”王某为自己辩解。
桐乡市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查,王某所销售的1万多件假冒品牌羊毛衫中有部分属于虚假交易,但其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销售额仍达到100万元以上。
最终,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等3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称:王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周某、张某明知王某犯罪仍协助其实施,以共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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