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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用户是否需要运营商的“红名单”

POST TIME:2020-10-25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收到过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和非法短信,我们都在困惑为什么垃圾短信如同狗皮膏药般粘在手机上就是杜绝不了,我们去看看电信运营商怎么处理部分官员的手机,就或许可以找到一些原因了。

有媒体报道,部分官员实际上被运营商列入红名单,可以免收垃圾短信。这就好理解了,既然有人可以列入红名单,相信电信运营商对这些人也是精挑细选了,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立法部门位高权重的人物肯定都在电信运营商的照顾之列,如此一来,既然免受骚扰,那么针对垃圾短信的立法、监管积极性自然不高,甚至可以作为区别于普通人的一种特权,对其置之不理自然也可以理解了。这事看来挺神奇的,但神奇的背后,是电信运营商的流氓手段和奸商的无耻嘴脸。

但是我们普通用户还是想知道,为什么部分官员可以享受这种待遇,我们不可以呢?电信运营商可能会说,因为你不是官员,所以不给你这种权力。

好吧,我们不能享受这种特权,但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我们应该享有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按照此条法律来解释,那么电信运营商在提供服务之初,就应该告知用户,你提供的服务是按照身份地位不同来划分服务内容的,否则你提供的服务就应该实行统一的标准。

基于此,我认为所有的普通手机用户均有权起诉相应的电信运营商,要求一、将申请加入“红名单”的用户手机号码同样列入红名单,以免受垃圾短信骚扰,二、对于新增用户,电信运营商如不同意列入“红名单”,则应在服务条款中明确注明:本公司的服务按照官位级别划分不同的服务内容。

记得哲学里有一句话,叫做事物本质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当得有电信产业运营商有“红名单”待遇后,我觉得:电信产业运营商只顾拍马屁,却忽略了电话推销、发送广告短信等也有价值的一面。比如:购房者就欢迎房产推销电话等等。任何事情都是有好的一方面和坏的一方面,电话推销、发送广告短信等也是如此,有人嫌,有人爱。或许享有电信产业运营商有“红名单”待遇的领导,错过了不少购置房产的机会呢。

正是如此,万一电信产业运营商授予我享受“红名单”待遇,我肯定推掉的。因为,我们的有限机遇就在无限之中嘛,同样,有用的信息,也在无限的信息量中,至于是否需要进入“红名单”,还得要看用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