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认为SOHO推出网上拍卖房产的意图是什么?
今年来,阿里巴巴和淘宝网频频爆出电子商务诚信和网络假货问题,还有曝光了多起团购网站存在诸多猫腻等事件。国家九部委联合开展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并且要求浙江、上海等地有关部门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要从严处理,甚至停止其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商务部先后出台了“网店实名制”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网购新规”。京东商城、红孩子等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计划箭在弦上……
可以说,电子商务是2011年整个社会最受关注的热点,这对房地产行业来说,无疑是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的一个极好契机。就在这个时候,房地产营销大亨潘石屹自然嗅到了这一商机。根据中国电子商务营销网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突破4万亿元,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交易模式已经迅速进入到中国寻常百姓家,网购成了成了老百姓惯用的购物方式。然而,在这庞大的交易额背后,房地产行业并未分得一杯羹。
你觉得SOHO这次网拍会不会打响房产网购这个模式,成为房产销售是上一次变革性的事件?
随着虚拟实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渗透到房地产行业是必然。SOHO中国和易居中国这两家有着先进理念的公司强强联合,这次网络拍卖后,相信能掀起房地产电子商务时代的变革,至少是给房地产业进军电子商务正式吹响了号角。这被业内看作开发商在房产交易电子商务化领域的投石问路之举。
其实网上卖房子也不是潘石屹第一个吃螃蟹的,早在多年前中国资深的电子商务营销专家黄相如早就提出“网络购房”这一模式,并有发表许多关于“网络购房”研究文献,如:《网上购房颠覆房地产传统的营销模式》《网上购房是房地产的“第二春”》《网上购房将成为房产类网站的主流模式》等。 网上销售房产会不会成为今后房产销售的主流?这其中需要经过多长时间和经历哪些过程?
网上购房是房地产营销的必然趋势。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信息化时代,网络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深深地融入到人们的经济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任何产业都不可能脱离网络的影响而存在,互联网的浪潮正以不可阻挡的态势进军房地产行业。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为房地产的开发、经营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摆脱了信息传播受时间、空间的束缚。信息化冲击着传统的房地产营运模式,房地产业,作为二十一世纪看好的热门产业,也正在日益的网络化。但网络房地产营销如何在这样蓬勃发展的画面中保持清醒的认识,在房地产信息化道路的探索中找到自己的路呢?
地产开发商如雨后春笋,楼盘建设也日新月异。开发商关心投资回报,购房者谨慎买单。传统的地产营销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开发商和购房者的需求,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正悄然出现。随着网络逐渐渗入城镇居民的生活当中,对人们生活、阅读及工作习惯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如何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营销策略与网络营销技术紧密结合以促进项目销售,对当前市场营销策划人员而言是挑战更是机遇。谁能利用好这“网上购房”一新兴手段,谁就是赢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将以一种积极的姿态面对网络时代的到来。
由于房地产交易属于大宗复杂交易,交易行为受到政府管制较为严格,各地方政府管理口径又大相径庭,而且交易双方往往需要复杂的金融手段支持,房地产领域的电子商务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房地产商品本身更是非标准化产品,让购房者仅通过互联网来了解和确定商品内容有着较大的困难。同时,技术性的难题同样困扰着房地产业迈入电子商务时代,虚拟实景、电子支付、网络安全甚至带宽都成为严重的制约。
网上购房的优势有哪些?
随着国际互联网而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被普遍认为是通过Internet,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结合传统营销的诸多策略,在互联网上开展的营销活动。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是借助互联网络和数字交互式媒体的技术来实现所需要的营销目的。网络营销是全球目前正在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营销活动相结合的产物。网络经济时代,使房地产网络化营销即将成为房地产领域的新课题。
“网上购房”是房地产整体营销体系中一种新型的运营模式,它具有传统营销模式所不可比拟的突出优势,那就是互动性强、目的性强、主动性强、包容性强、资料详实、定向性强、多媒体展示、迅捷性以及巨大的信息承载量;鉴于此,房地产开发商也逐步开始重视其公司或开发项目的品牌形象在互联网上的塑造与影响力。网络方便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流通;成了开发商公平竞争的平台;网络提供了更多满足购房者的机会:互联网具有低成本和快通道的优势,打破了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限制,缩短了各种信息流通的时间,免去了繁琐的收集信息过程,使生产和消费更为贴近。
由于网络经济中房地产企业架构的中间层次作用减弱,行政结构逐渐趋向扁平化,购房者与发展商在网络端点的两头可以直接沟通,房地产网站必将会由建立自己的网页、向消费者了解信息、浏览图片、反馈信息等形式很快过度到网上支付货币的方式,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作到真正的“足不出户,网上购房购房”的直复营销,使网络房地产成为网上支付的电子商务销售的形式,产品直销化。
您认为网上拍卖能不能解决房价透明化这个问题?为什么?
在以往的概念里,决定买房后,就开始找来各个报纸的房地产专版广告,看房展,跑遍大街小巷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寻找房源。有许多人在逛完房展后,显得很失望,新楼盘的品质甚至比不上网上的预告楼盘,上网比逛展会方便多了。传统中介提供房源的速度目前要快于网上房产平台服务,而在佣金方面,后者更加规范和透明。如购房成功,传统中介将收取1%-3%的佣金,如果委托中介贷款的话,会发生千元不等的房屋评估费用,可能涉及的还有入房手续费、交易税等。
传统中介的房子的价格无法公开公正,讨价还价的成分很大,而网上购房,买房方需向提供经纪服务的会员中介机构支付1%-3%的佣金,此外不再发生其他费用,并且房子的价格公布在网上,明码标价,经得起全网民的评论和信任。就以上两方面比较看,网上购房与传统中介的优势显而易见。良莠不齐的传统中介的信任度似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威胁。购房方式的变化促使房展会吸引力逐渐下降,很多消费者开始寻求通过在网上房地产的官方网站看楼盘的情况、开盘时间,然后到现场去看环境,在网上购房。网上销售可以解决公开、透明的问题,对每个客户都是公平的。
您认为开发商会不会接受网上拍卖自由竞价这种方式来销售自己的房源?这种方式会不会造成房屋低价成交的局面?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告称,自今年5月1日起,中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全要实行明码标价。政府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开发商一旦都在网上自由竞拍售房,应该说会一定程度地降低房价,最后得到实惠的自然是我们这些消费者,但是由于房价是由国家统一调控的,也绝对不会真的出现超低价格的局面。
所谓的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商品房明码标价对于整顿市场而言,虽说是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但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房价是否会因此集体拔高呢?
在楼市上升阶段,往往真实成交价还会高过市场价,并且,随着销售推进,优惠减少,人为制造一种紧张气氛,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误导了购房者,容易导致需求在短期内的集中释放。明码标价并不能真正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哄抬价格、人为炒作价格。“相反的,如果申报备案的价格报的过高,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降价、优惠,商品房‘明码实价’最终的结果恐怕只会是‘明码高价’”。
要让消费者接受网上购房,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是一种冲击,也是一种变革,但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并非不可调和,网络营销本质上同传统营销方式一样仍然是以引导商品和提供服务为主,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和使用者所进行的一切企业活动。网络营销市场是基于互联网环境的营销活动,是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利用了网络媒体传播的新观念和计算机网络新技术等新的营销工具和营销观念。而房地产的网络营销也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和效率优势,进一步拓展房地产营销的空间,突出房地产项目的特色,更加全面地提供房地产信息,更加有针对性地向消费者推出房地产商品,提高从事咨询、开发、中介等房地产业务的企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网络营销具有信息快捷、丰富,发布和获取信息成本低而且可以互动式交流等多种特点,这使得房地产联姻互联网后,房地产网络营销相比传统营销有着众多明显优势;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许多行业都在开展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网上卖房”必然成为现在和未来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类的网站的“必争之地”。目前房地产行业,开展“网上卖房”的企业还甚少。少就有市场,把握现在,开拓未来,高速发展的网络技术有力促进了房地产产业网络化进程,近两年来,网上房展、视频看房、网上排队预购、网上团体购房等各种网上交易纷纷推出,许多专业房地产网站也应运而生,并且已经从小苗牙发展成参天大树。“网上卖房”是这个时代必然的产物,前景广阔,前途无量。当然房地产电子商务,跟整个电子商务行业一样需要解决网络平台的诚信问题、网络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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