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作者:巨人电商

淘宝网购漏洞 买卖方评价机制漏洞待补

POST TIME:2020-10-25

         淘宝网上买卖东西,竟引发买家、卖家一场“战斗”。日前,杭州某大学生因对一家网上店铺留下“差评”,被卖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         对网络购物顾客的“好评、中评、差评”,网上店主如此看重,甚至表现出极端情绪和行为,一方面表明这种评价监督机制有效,另一方面也表明还有漏洞待补。多数网上买家、卖家认为,售后评价无论好、差,都出现了客观性和公正性问题。小编发现,由于网购“好评”、“差评”直接影响网店评级、信誉度等,评价也开始变相为一种交易筹码,这样子,让卖家怎么开网店呢。收回“差评”享折扣         在号称全国首例“差评官司”中,大学生李某请店家林某制作简易网站,但对结果不满,于是在林的店面上发表“差评”留言。林某对此极为不满,称这条“差评”导致网店信誉度由100%降为97.62%,且“差评”后一个多月,店铺交易量为零,因此与李某对簿公堂。此案在网购中具有代表性——买家、卖家都是交易个体,并存在信息不对称,而卖家往往有些“强势”。因此,在淘宝网等网购平台上,买家监督卖家的 “工具”之一就是评价,通常买家评价与卖家等级直接挂钩,好评加分、差评减分、中评不加不减,这为后来的买家提供了重要参考,成为他们选择卖家的主要依据。        正是由于“差评”可能严重影响客源,有的卖家愿意付出一定代价,让“差评”消失。上海一位网购爱好者“小仙女”告诉记者,她曾在网上买了一条 “金色”的裙子,但收货后发现是“土黄色”。她与店铺交涉调换,并称要给一个“差评”,结果店家无货,也不愿退款,但通过“优惠掉一点钱”的方式,让“小仙女”收回了“差评”。另一方面,有的“差评”是出自竞争对手。据现有淘宝规则,只要达成交易,买家都有评价机会。有的店家去自己同行的店内购买不少小额商品,随后以种种理由,对该店施加“差评”甚至“恶评”,搞恶性竞争。多给“好评”有优惠         与“差评”有真有假同理,“好评”也并非不折不扣。买家“小仙女”就曾在不少较大店铺发现,这些店铺对加以“好评”的买家,发放本店的电子优惠券。这种看似促销的方式,实际上破坏了买家心中那杆秤的平衡。         淘宝开店流程的小编在网络群体中了解到,有些网店已变本加厉,开始批量化制造“好评如潮”的假象。他们通常利用一些好友、同事、亲属的关系,让他们在自己店内大量购物,这些“亲信”由此获得评价权力——当然,评价必是清一色的“好评”。有的网店还被发现雇佣了专门的“托儿”,一个买家就注册多个ID身份,时不时地为店主捧场叫好。 网站平台可技术“堵漏”          网购评价机制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买卖双方的信息对称性,监督了卖家的诚信,保护了买家的利益。一位上海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认为,这种由网购市场自主形成的客户评价机制非常必要,也富有实效,是硬性的法律法规无法替代的。目前,网购纠纷的主要仲裁方是淘宝网这样的网站平台,淘宝网方面通常也主张用户之间通过相互留言、公开置评来沟通,以达成双方满意的交易。“C2C,即个人对个人的网上交易,一般不需要非市场化的额外监管,法律调解只是个别现象。”        但不可否认,这种机制尚有不少细节还待完善。比如,对于恶意注册多个ID身份的“托儿”,他们只需为自己取不同的网名,甚至不用填写手机、身份证号等,就能取得任意留言权。对此,网站平台完全拥有技术条件,可以限制同一用户的反复注册,屏蔽他们的“灌水评论”。同时,网店通过自己的店铺页面,来宣传“好评换取优惠券”,这种“广告”渠道也能由网站管理员来监管,并可加以封杀。此外,对“虚假交易、滥加好评”、“恶性竞争、妄加差评”的行为,网站平台有责任通过用户举报等手段,进行查实和重罚,保障公平交易,这样淘宝信誉等级的划分才有意义,不然,多少个金冠看着也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