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淘宝天猫购物,链接一点却跳到不知名网站?近日,阿里巴巴旗下淘宝和天猫以“惠惠购物助手”劫持流量进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以及相关合理支出2040万元。4月17日下午,海淀法院合并开庭审理这两大案件。
原告:惠惠助手劫持流量
天猫和淘宝公司诉称,“惠惠网”是网络购物导购网站,用户在下载惠惠购物助手插件后,使用浏览器在天猫网和淘宝网进行购物时,惠惠插件会自动嵌入天猫网和淘宝网页面。两原告认为,其与两被告均系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购物、为商家提供营销渠道的商业经营主体,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首先,惠惠插件未经原告许可,在天猫网和淘宝网网站上直接嵌入内容的行为,不但遮挡、覆盖了原告的网页,严重破坏了原告用户良好的使用体验,而且易使相关公众对于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其次,惠惠插件劫持原本应由原告享有的巨大流量,降低了天猫网和淘宝网的交易机会,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最后,惠惠插件未经原告许可,在天猫网和淘宝网上直接嵌入两被告和其他企业广告的行为,强行改变了天猫网和淘宝网的页面布局,使用了天猫网和淘宝网的页面资源,获取了不正当利益。
被告:双方并非竞争关系
面对起诉,网易旗下两家公司辩称,“惠惠”与原告的公司并非竞争关系,相反却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关系。“淘宝、天猫网站长期享受着其所谓不正当竞争带来的收益,诉讼中却采取双重标准。”被告代理人认为,惠惠助手属于浏览器功能拓展软件,开发获得浏览器的许可,下载、安装、使用均由网络用户自行控制。惠惠助手并未改变天猫和淘宝网页原有的内容,占用一定的页面空间属合理现象。
此外,被告方还认为,惠惠助手弹出浮窗系用户主动操作行为,未对天猫和淘宝页面进行实质遮挡,而惠惠助手也不存在流量劫持的情况,反而促进了天猫和淘宝网站交易机会的产生,丰富了用户信息和选择,未对天猫和淘宝网站的经营构成不当干扰。“本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存在损害结果,淘宝和天猫公司要求赔偿的原因不能成立,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双方还申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技术性问题向法庭进行说明。由于天猫公司不同意调解,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未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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