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我们知道怎么上网开始,所有网上的前辈就一直在给我们灌输一个观念:网络上的事情,三分真七分假,随便看看就过去了。受到这个观念的影响,很多后来在网上开店的朋友,都喜欢对于自己的商品做一番“夸大”修饰。可能不是纯棉的,但是要说纯棉的,可能只是中美合资的,要说是美国原装的,这样的案例不是少数。但是请注意了,以淘宝为代表的网络销售平台,都很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就包括了要求商家实事求是,不欺诈消费者。网店转让搞号网要提醒大家,作为网店掌柜在宣传的时候要格外小心,不要为了进行淘宝网店推广就夸大其词,否则很可能和下面这位店主一样吃大亏。
孙女士平时热衷网购,前不久,她在天猫商城一家品牌旗舰店看中了一款真丝围巾,孙女士仔细看了商品介绍,上面写着:围巾主要材质是蚕丝,蚕丝成分为90%-95%,卖家还在下方附有蚕丝和其他合成纤维的对比图。
此外,卖家还在网页显眼处标明了“假一赔万”的承诺,孙女士随后以199元价格买下了它。
两天后,快递员送货上门,孙女士迫不及待拆包,发现丝巾明显不是蚕丝材质,手感不对劲,似乎没那么柔软。她和卖家交涉,要求退款并赔钱,而卖家却说,他们只说这款围巾含有真丝,并没有说含百分百的真丝。
淘宝客服介入处理这事,告诉她就算要处理,也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孙女士开始较真,将这条丝巾送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检测。一天后,检测中心出具了检测报告,上面显示:该商品面料成分为聚酯纤维及聚酰胺薄膜纤维,真丝含量为零。
孙女士非常生气,把这家店铺的老板告到法院,要求卖家履行“假一赔万”的承诺,即支付赔偿金10000元,并退还购物款199元。
得知要吃官司了,卖家提出愿意退款。而孙女士坚持法院见,卖家应该对自己行为有个交代。
随后,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孙女士胜诉。
法官受理后认为,孙女士与卖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卖家出售实际含丝量为零的围巾,却在该商品说明中明确指出其出卖的商品为蚕丝成分90%-95%的围巾,这一系列行为明显存在欺诈故意,在合同法中已构成根本违约。
按照卖家承诺,法院遂判令支持孙女士全部诉请,即判令卖家支付孙女士赔偿金10000元,并返回购物款199元。
希望各位掌柜都能引以为戒,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成交率,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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