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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长检·案件丨兼职刷单 月入过万 ?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POST TIME:2021-04-12

“兼职刷单、日赚三百,足不出户,月入过万!”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一般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购买商品,以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对这类不公平竞争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此类传统刷单行为已经有所减少。然而,与此同时却出现越来越多的骗子,以刷单之名行诈骗之实,骗子们屡试不爽,受害者屡屡中招。5月22日,雨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您好,我们收到了您投递的简历,我们公司正在招聘线上APP跟单员,在家用手机就可以做,不收取任何费用,您需要了解一下吗?”4月16日,家住台州的祝女士刚在网上投递了兼职简历,便收到了自称某外企HR客服的电话。“我想既然他们不要求交押金,应该是安全的,刷单只要在家动动手指,每单就能拿二三十元佣金,既简单又轻松,所以我就心动了,没想到却一步步落入他们精心设计的圈套”祝女士懊悔道。

据了解,祝女士加上对方第一个QQ后,对方以审核信誉度的名义,套走了其芝麻信用值和花呗额度。随后让她加第二个QQ试刷一单,对方发来一个收款码并要求她扫码支付11999元,支付成功后祝女士发觉不对劲,于是询问“派单员”本来保证不收费,为什么还是由她付款了?对方辩称是因为系统错误,让她加第三个QQ申请退款。急于退款的祝女士马上加了第三个QQ,对方告诉她需要扫码才能激活退款程序,祝女士将信将疑中再次扫码,却又被刷走了信用卡里的31000元。祝女士不由心中一凉,质问之下,对方故技重施推脱系统故障,让她继续加QQ申诉。至此,祝女士终于明白过来,自己遇到了电信诈骗。

刷单诈骗四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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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接到报案,经立案侦查,分别于4月23日、24日先后在雨花区兴隆景苑将犯罪嫌疑人小美和小芳(化名)抓获归案,其中小美负责招募、管理话务员,小芳则冒充客服人员打电话拉人进“兼职群”,以供“派单员”套取钱财。

经查,今年3月份小美受其QQ好友“小飞龙”以日薪500元雇佣,为其招揽下线做客服人员,联系受害人后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至民警将小美抓获时,其已招揽犯罪嫌疑人十余人。而本文开头假冒客服给祝女士打电话实施诈骗的正是小芳,小芳用来打诈骗电话的黑卡则由小美的上线提供。令人唏嘘的是,小芳其实是小美的表妹,本想带表妹发财的小美却把小芳带向了犯罪的深渊。

“本院审查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可以证实两名犯罪嫌疑人有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可能串供,建议对她们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刷单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建议广大网民远离刷单,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多样,防不胜防,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牢记“四个不要”:不要相信自称“零风险、低投入、高回报”的网络兼职广告;不要轻易加入陌生的兼职群;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要向陌生人泄露支付宝、身份证和银行卡账号等个人信息;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垫付”转账。广大网友如需兼职,务必寻找正规可信的兼职平台,面签劳务合同。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对方QQ、微信、转账记录等信息,为破案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