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呈井喷之势,如何长远健康发展引关注。在沪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拟提交代表建议,呼吁直播电商建立自律机制,解决监管难题。
张兆安称,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从目前直播电商市场的热度可以预见,2020年的成交总额超过万亿是大概率事件。各大平台竞相重金布局直播业态,推出直播扶持计划。
从需求端看,直播带货能有效刺激消费。从供给端看,直播电商能优化电商生态,大幅降低小商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当前,推动线上新型消费发展,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对提振经济动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张兆安认为,为了推动直播电商健康稳定发展,需要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共同为直播经济涵养良好生态,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更多消费增长。为此他提出4条具体建议。
第一,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
合规问题是现阶段直播电商的短板,合规问题包括了产品合规、销售合规和售后合规等诸多方面,不合规的原因,在于职业主播是“带货”而非“卖货”,不用承担销售主体的法律责任。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携手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一方面,应该向能力不足的小直播电商提供合规支持;另一方面要制定出台法规规章明确职业主播带货行为的连带责任,强化其合规自律意识。
第二,建立直播带货的监管机制。
对直播电商的监管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做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直播电商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又如,对直播带货的有效监管手段也非常缺乏。建议立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调整,建议监管部门采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直播带货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系统,从而构建有效的直播带货监管机制。
第三,建立直播消费的选择机制。
直播消费因带有社交属性,大多为“认人买货”,客观上在直播过程中消费者没有机会货比三家。因此,建议直播平台要在直播带货前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真实且可比较的信息,各级消协消保委也要针对直播带货中的高频商品类别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的科学理性选择提供参考信息。
第四,建立直播经济的公平机制。
其一,是职业直播对消费者要公平。有些职业主播一方面以消费者代理人身份推荐商品,另一方面又作为企业代理人收取佣金。其二,是直播平台对直播电商要公平。有的直播平台采用算法推荐取代社交分享,算法的公平性就很关键。其三,是直播电商作为新通路模式与其他通路模式的竞争要公平。(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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