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颖琼从洛杉矶律师助理手里拿到了贾跃亭的irrevocable living trust 【不成撤销的生前信托】的其中一份草稿文书【信托名字叫THE YT IRREVOCABLE TRUST 】。信托文书上显示,他给Tiffany Jia(贾跃亭其中的一个女儿),留了 7500 万美金,约合五亿人民币。甘薇是信托基金守信委托人。【贾跃亭已经在初始版本上签字,但是之后因为需要加入其他修改,这个版本被作废】他的几个孩子将别离得到了差别的信托基金,金额大概相当。最后的信托基金款项据悉将从法拉第公司的资金池打入。
据律师透露,最后文书的签订工作将会是 2017 年九月底,在文书最后完成以及资金打入指定信托账号后,整个资金将会和贾跃亭完全无关,我再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不成撤销的生前信托(irrevocable living trusts)具备资产掩护的功能(简言之,债主无法追讨到此类信托名下的财产),这是可撤销生前信托功能所不及的,许多人知道这点时,都跃跃欲试,这是人之常情,不过,并非每个人都适合成立不成撤销的信托。
绝大多数情形下,要成立不成撤销的生前信托来掩护资产,成立人不能是信托办理人,也就是说成立人不能直接碰触信托本金;在美国加州,成立人要有驾驭将来不会需要以该信托本金做抵押贷款;虽然加州州准许成立人撤销这类信托,但需经过所有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成立人也不能任意更改信托的重要内容。在这些限制下,成立不成撤销的信托的人经常是在成立此类信托后还有足够流动资产的人,或是有充分迹象(即有高度可能性)会积欠政府巨额医疗补贴或对外举债、而特别需要掩护家产的高龄者。
不成撤销信托有两大好处 :
一是以今天的价值把财产转移进去了,日后该财产包孕升值不会算作你的遗产,因而没有遗产税。二是因为该财产已经不属于你了,如果被告,别人拿不到该信托中的财产。
亲爱的债主们,您们看懂了吗?岂论中美,贾会计都能吃得开。
8 月底,顾颖琼曾爆料贾跃亭在洛杉矶忙着申请绿卡:通过EB1C申请美国绿卡要求常驻美国。
贾跃亭去美国之后,一刻都不耽误,迅速在法拉第担任职位,正是出自律师的建议,因为EB1C的绿卡申请尺度是:
跨国公司经理/办理人员EB-1C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于为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工作的行政主管、高级办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对于作为EB1C绿卡的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美国雇主)的要求
雇主必需是跨国公司
雇主必需在美国境表里正常运营
雇主必需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对于作为EB1C移民申请的外籍受益人的调遣雇员(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的要求 EB1C所说的高管职位,是要有实际办理本能机能的。光是企业法人,老板或股东,但没有参与公司的日常办理,还不行。高管包孕了高级执行官(executive officer)或高级经理(managerial officer)。这就是贾跃亭爆出本身经常参与法拉第日常办理的原因。
这个贾跃亭,你们认识吗?
贾跃亭在美国忙着申请绿卡,设立不成撤销信托。在中国,他的供应商、员工、用户和股民却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等着贾跃亭回来,他会买机票回来吗?
too naive !
别再等了!
据顾颖琼透露:从洛杉矶当地的可靠信息源和传输出来的材料,在洛杉矶的贾跃亭压根没有回国打算,也没有去过香港,所谓去香港谈判要钱,全都是水军放出来的假消息。
卷走数百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