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电视市场中,比来中日媒体十分关注海信与夏普之争。外貌上看这是中国海信与日本夏普之争,但实际上是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厂商之间,就北美市场海信使用夏普商标销售电视之争,更是电视未来谁主沉浮的一场激烈竞争。
从相关报道看,夏普在经营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于 2015 年将其在北美的墨西哥工厂交给了海信,同时将除巴西以外的美洲市场上夏普商标的五年使用权也转让给了海信。海信旋即对墨西哥工厂进行了改革,同时整理了夏普的销售渠道。经过这些改革后, 2017 年1- 6 月,海信美国品牌销售量同比增长97.7%。
夏普在并入鸿海麾下后,经营极度困难的状况出现了较大的转机。北美市场是电视厂家必争之地,夏普不能没有北美市场,但已经在 2015 年托管给海信的夏普商标,夏普没有了使用权,重新夺回使用权对夏普或者鸿海来说无“仁义”“合约精神”可言。纯粹从法理方面去讨论海信与夏普(鸿海)之争,不是笔者的特长,展望 2020 年以后的电视机市场,对中日机电企业的办理能力、市场营销及技术开发进行一些分析,也许能为中日企业在电视市场上的前景作出一些判断。
笔者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中日电视企业在国外的办理能力如何?从海信并购夏普墨西哥工厂看,现在是 500 名工人每月生产 20 万台,并购前夏普办理时代是 800 名工人生产不到 10 万台电视。第二,同样看美国销售渠道,从相关报道看,海信接手后对美国零售商合作伙伴的供货时间目前已经缩短到一个月,夏普时代远在一个月以上。第三,电视技术的开发。业内一种看法是,液晶电视受屏幕尺寸的限制,想做 100 英寸以上的产品,成本问题难以解决。海信一方面在生产4K电视,准备推8K产品,同时还在推其特有的激光电视,让激光电视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更好的画质来占领一百英寸以上的电视机市场。
夏普在液晶电视上的研发能力有目共睹,但重研发轻市场、过度投资、办理不善等缺点,让夏普在过去数年里经营陷入极度困难之中。鸿海并购夏普后,以鸿海的组装能力,必然程度能够解决夏普的生产问题。但是,鸿海过去只是个组装厂家,将生产过程的办理做到了极致。鸿海并没有本身的销售渠道,该如何建设这样的渠道,对此缺乏经验。
在北美市场的夏普商标权的争夺上,以目前动员台湾媒体发动宣传攻势,找一些理由在美国发起诉讼等等,是否能够夺回夏普商标使用权?如果仲裁的话,是否在美国进行?这些笔者不得而知。从诉讼开始到判决出台,目前美国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三年或者四年后得到判决时,海信与夏普签的合约期已过,诉讼带来的品牌损伤,可能会超过鸿海的预计。 2020 年如期收回夏普商标时,,怕那时鸿海本身把夏普的商品已经毁损。
至于今后数年在电视生产能力、新产品开发上,海信与夏普(鸿海)之间将会发生何种变革,看一看 2016 年海信对夏普墨西哥工厂的改革,再想想鸿海在过去几十年来做过哪些产品技术研发,鸿海是否能把握好夏普的研发团队?大概也能得出一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