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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发布: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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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 8 月 3 日消息    为了加强共享单车的办理, 8 月 2 日,交通运输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共享单车定位、自行车的停放及办理、用户注册、押金等方面提出了有关要求。其中,《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办理并签订办事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尺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不测伤害险,禁止向未满 12 岁的儿童提供办事。

此外,针对用户缴纳押金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办事,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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