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的电信诈骗案屡屡发生。2016年8月,家境贫寒的徐玉玉受骗近万元学费溘然离世,又一次敲响了个人信息泄露的警钟。
善林金融注意到。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已经相当严重。但《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非常原则,尤其是犯罪客体、犯罪内容、定罪量刑均模糊不清,由此导致了法律适用的不合。
2017年5月9日,“两高”《关于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出台,从该罪的具体构成要素、定罪量刑尺度的细化入手做出了有利于实践操作的解释。善林金融认为《解释》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解释能够使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适用更为明确。善林金融认为,“这有利于该罪的定罪量刑,在实践中发挥掩护公民个人信息,惩处犯罪的目的。”
在我国目前尚没有个人信息掩护的专门法律,个人信息民法、行政法掩护也不完善的配景下,,个人信息的掩护范围一直模糊不清。和《解释》同样于本年6月1日,一起施行的《网络安适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界定个人信息的法律,适应网络化大数据处理的发展现实,能够从整合网络安适的目的出发惩处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善林金融体现,《网络安适法》和《解释》的施行,将对公民权利保障和网络治理将产生深远的重大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实务人员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强化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掩护,坚持问题导向,安适与发展并重。
善林金融提醒,维护个人信息安适是大数据时代社会发展的基石,个人要善于利用技术手段做好个人信息安适防护,也要有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