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 日,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办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任何平台不得再传播综艺、电视剧“未删减版”。
今天上午笔者搜索发现,优酷、爱奇艺、搜狐依然可以搜到“未删减版”,而腾讯视频响应很快,已经显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果未予显示”。
据悉,,我国电影和电视剧在公开放映前,要经过两轮审核: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的审核,特别是一些外国拍的影视剧,由于文化、信仰等差别,可能存在一些不宜的镜头。
因此,新拍和引进的影视剧中上映前相关文化、广电部门审核时,会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内容提出要求,对这些镜头或片段进行删减、剪辑,然后才颁布许可证,好比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上映时被删了 21 分钟;
2、电视剧在电视台播出前,还要考虑收视率、播出集数等因素再次进行删减。好比,年初播出的《大秦帝国》第三部《崛起》在电视播出时为 34 集版本,网络版则为 40 集。这些特供网络的“未删减版”、“DVD版”、“完整版”也成为视频网站吸引会员的利器。
此次《通知》中,广电总局则要求视频网站不得播出任何“未删减版”作品。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
同时,《通知》要求,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也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出。网络视听节目进入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根据相关办理规定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