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color:#f00;">这是红色的字/p> 在实际应用中,使用style属性的内联样式是不推荐使用的,XHTML1.1已经将其标准为不建议使用,原因很简单这种方式不比font标记强多少,削弱了CSS集中控制整个文档外观的优点。前3种方式利用了link标记和style标记,在IE(包括IE6、IE7和IE8 beta1)中有如下限制:
文档中只有前31个link或style标记关联的CSS能够应用。
从第32个开始,其标记关联的CSS都将失效。IE的官方文档All style tags after the first 30 style tags on an HTML page are not applied in Internet Explorer也提及这个限制,包括在使用.xsl的.xml文件也有这个限制。但是似乎写错了数量。请在IE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