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4日讯 日前,《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颁布,从2015年06月01日起,凡在中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并符合要求的境内外金融组织机构都可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这意味着中国银联垄断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局面将被彻底打破。
成立于2002年的中国银联,是目前我国境内唯一银行卡支付清算组织。这种一家独大的银行卡市场垄断经营局面,不仅将VISA、万事达、美国运通等外资银行卡组织挡在大门之外,遏制了中国银联清算管理创新,削弱了人民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的清算功能,也给民众带来许多不便。
国务院颁布的《决定》无疑是项利国利民之举。首先,既是打破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垄断、营造人民币适应国际清算化和提高人民币国际影响力的现实需要,也将为更多金融组织进入银行卡市场提供合作空间和发展机遇,对深入推动我国金融管理创新将起到重要作用。尤其能极大地推动支付清算市场改革和服务效率提升,使得商业银行卡服务更加符合客户需求,使我国银行卡组织在竞争中不断壮大并走向全球。
其次,能推动我国银行卡市场管理创新,优化银行卡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让全体民众共享金融改革与发展成果。据央行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放银行卡49.36亿张,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业务595.73亿笔,金额449.90万亿元,银行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持续增长。因而,打破银行卡消费市场垄断,能极大地改变消费者行为模式,满足多样性消费需求,进而将对便民便商、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再次,可推动境内外金融组织深度融合,驱动行业相互联合,加强相互监督,形成行业整体优势互补,把银行卡市场推向健康发展轨道。同时,作为第三方支付企业,想要加入新的清算组织,可根据《决定》要求,公开合法地申请,对以前已偷偷摸摸从事跨行清算功能的组织机构,无疑起到了"开正门、堵邪门"的作用,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实现银行卡业务阳光化,更加有利于银行卡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银行卡市场发展环境。
但从《决定》内容及现实看,有两个问题仍待解决:
一是《决定》提出的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等要求,是防范风险不可缺少的硬件。但要求外资卡组织必须在中国建设处理网络,搭建基础设施,则是项投资巨大、周期漫长的工程,可考虑适当放宽,有利于更多境外支付清算组织尽快加入银行卡市场竞争。
二是应尽快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如制定更加详细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现有银行卡清算市场管理规则。构建央行为监管主体、多种机构参与监管的新型国家支付体系监管模式和协调机制,使银行卡市场竞争更充分,发展更繁荣、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