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量是反映推销效果的重要标志之一。销售量,是指企业 或推销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推销出去的产品数量。它包括合 同供货方式或其他供货方式(如现货销售、代销、经销、自销等)售 出的产品数量,以及尚未到合同交货期提前(在报告期内)交货的 预交合同数量。它不包括外购产品(指由外单位购入,不需本企 业任何加工包装,又不与本企业产品一起作价配套出售的产品) 的销售量。
准确地确定销售量所包含的内容,是销售量核算的基础工 作。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多销才能多得。正确进行销售量 核算,是准确考核推销效果、评估推销绩效的重要方法之一。销 售量的常用统计方法有以下几种。
(1)采用送货制(包括到港交货与出港交货)的产品,在与运输 部门办好托运手续后就算销售量,统计时以承运单位的日期为准。
(2)采用提货制的产品,在与需求方办妥货款结算手续并开 出提货单后即算销售量,统计时以提货单上的日期为准。
(3 )交货后退回的本年度合格产品并再次入库的,应扣减销 售量。
(4)交货后退回修理的产品,如修复后不交原用户而另行销 售的,应冲减销售量。
(5)各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可用实物量或价值量表示。全部 产品的销售量必须用价值量(即产品销售额)表示。
为了便于观察推销人员的去向和市场需求变化,往往将客户 按地区或按部门、职业等分类,分别统计其销售量。通过销售量 核算,可以分析产品推销计划完成、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销 售量的升降趋势、市场占有率的变化趋势,以及从销售量的构成 上分析销售品种的变化、新老用户的变化、销售地区的变化、销售 对象所属部门或职业类别的变化等,从而为制定新的推销策略及 计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