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首先,我有两条信息需要向大家通报。
一、2021年1-2月我国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2021年1-2月,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1715.7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执行额114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3%和70.6%,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4.2%和31.8%。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875.7亿元,执行额63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4%和56.6%,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和23.9%。(以美元计算,1-2月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252亿美元,执行额167.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6.7%和70.4%,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129.9亿美元,执行额92.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9.5%和56.8%)。
从结构看,1-2月,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执行额分别为348.6亿元、98.6亿元和18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7%、21.9%和31.9%。
从市场看,1-2月,我国企业承接美国、中国香港、欧盟离岸外包执行额分别为144.2亿元、125.9亿元和7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7%、40.2%和38.6%,合计占我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55.1%。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离岸外包执行额119.9亿元,同比增长85.2%。
从地区看,1-2月,长三角区域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292.7亿元,同比增长45.4%,占全国46.4%。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承接离岸外包执行额569.8亿元,同比增长60.2%,占全国90.4%。
从企业看,1-2月,民营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124.2亿元,同比增长39.4%。外商投资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289.7亿元,同比增长127.7%,占全国的45.9%。
从就业看,截至2021年2月,我国服务外包累计吸纳从业人员达1297.8万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824.2万人,占63.5%。1-2月,服务外包新增从业人员6.9万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4.9万人,占71.8%。
二、2021年1-2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2021年1-2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93.8亿元人民币(折合153.6亿美元),同比下降7.9%。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180.1亿元人民币(折合182.4亿美元),同比增长9.3%;新签合同额1981.7亿元人民币(折合306.3亿美元),同比下降7.8%。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6万人,2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59.3万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持续增长,承包工程稳步推进。1-2月,我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0.5亿美元,同比增长12.1%,占同期总额的19.9%,较上年提升2.4个百分点。在沿线国家完成营业额104.9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占同期总额的57.5%。
二是部分领域投资增幅较大,地方企业对外投资保持增长。1-2月,流向制造业的对外投资25.9亿美元,同比增长48%;流向信息传输业的对外投资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6.9%。地方企业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18.6亿美元,同比增长3.2%,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7.2%。
三是对外承包工程集中于基础设施领域,转型升级步伐加快。1-2月,我企业承揽的境外基础设施类工程新签合同额超过250亿美元,完成营业额超过150亿美元,分别占总额的82.6%和82.7%。从新签项目承揽方式看,以EPC总承包模式和项目融资方式承揽的项目合同额分别为213.1亿美元和21.6亿美元,同比增长20%以上。
以上就是我今天需要向大家通报的有关内容。
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下面请提问。
【经济参考报记者】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将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商务部也多次表示将推进这一工作,请问在试点扩围的主要考量因素方面有哪些考虑,为什么要扩围以及具备哪些条件的地方会被重点考虑?
【高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作出的重要部署,2015年5月在北京率先实施。截至目前,北京市试点已推出4轮试点示范方案,复制推广了6批25项经验案例,为全国提供了引领和示范。
增设新的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试点布局,推进先行先试和差异化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累更多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促进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结合有关地方服务业发展情况,有序推进新设试点工作。谢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年1-2月全国吸收外资1767.6亿元,同比增长31.5%。中国美国商会日前也发布报告称,61%的受访企业仍视中国为首选投资目的地。商务部今年将从哪些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高峰】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已经由2015年的第84位跃升至2019年的第31位。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继续推动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减少准入限制。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开展配套规章“立改废”,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同时,我们将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加大对外商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持续更新《中国外商投资指引》,不断提升投资环境的透明度和便利度。谢谢!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我国吸收外资实现开门红,前两个月同比增长31.5%。主要原因是什么?今年稳外资还面临哪些不确定性?接下来商务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稳定外资?
【高峰】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不断增强,特别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带动了部分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快速增长,同时,部分去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也出现了较大反弹。当然,去年同期基数较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今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利用外资将着重稳总量、优结构、提质量。具体来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措施,严格实行“非禁即入”。二是进一步发挥好开放平台作用。我们将统筹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完善不同平台区域的制度设计,使各平台在先行先试、差别化探索、推动创新开放等方面各领所长、相得益彰。三是强化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外资项目在用地、环保、能耗、金融等各方面的保障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和建设平稳有序进行。此外,我们还将在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使外资进入中国以后,能够省心、放心、安心地发展。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今年1月份,中国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施行了。新的办法强调如果外商投资影响国家安全,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可以作出禁止投资的决定。有些外商认为投资影响国家安全的定义不太明确。请具体介绍一下“影响国家安全的投资”的定义是什么?
【高峰】对外商投资实施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或者正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中国刚刚施行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是按照《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细化和完善,是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保障,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办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商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二是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等9个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谢谢!
【高峰】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