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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认定企业将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实行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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