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排名前4名的城市为省级示范城市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全省将启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今后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评价,综合排名前4名的城市为省级示范城市,前两名的城市优先获得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机会。
省级示范城市是指以设区市为单位,符合河北省现代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建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产业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形成服务外包产业聚集优势,为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
根据日前新发布的《河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省级示范城市评定数量为4个,候补示范城市多个。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业发展情况、基础设施状况、人才培养培训与就业、要素成本、政策措施五大类指标。并且,省级示范城市还要求编制了本市服务外包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了本市关于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政策等;辖区内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产业基地、人才培训基地或示范性服务外包学院;建立了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产业统计制度以及纳入统计系统的服务外包企业名录。
《办法》要求,省级示范城市和候补示范城市,进行年度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今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后,参照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支持方式,省政府给予重点支持。其中综合排名前两名的城市优先获得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