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新媒体讯 (记者 王白石) 本月初,掘港镇退休职工杨建明大病出院,让他想不到的是,本来由自己负担的不可报销部分5万多元药费居然还能在县医保中心报销了50%。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像杨建明一样享受到这份额外补助的投保职工共有2997人次,计230多万元。这在全市县级职工医疗保险中是首家。
省、市对职工医疗保险药物分为甲、乙、丙三类,有不同的报销比例,今年1月份《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丙类药被列入不可报销范畴。据县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丙类药主要是一些进口药、进口医用器械,价格昂贵,但一些重病患者又不得不用,特别是一些癌症患者,但又不能报销,有些患者为了减少经济负担,放弃使用,但带来很大的痛苦,有些本可治愈的病就被延误。为减轻投保职工的医疗费用,从去年年底,我县就酝酿医疗保险部分服务外包,对丙类药被列入不可报销范畴服务外包给南通利安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每人120元,50%由政府出资,50%由个人账户的今年增资部分投入,统一由县医保中心代表职工投团体保险,称为职工住院自费补充保险”。丙类药可报50%,封顶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