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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消息(记者王益群)5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市财政每年在商贸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引导长沙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通知》表示,对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入驻长沙市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纳入商务部长沙市服务外包业务和统计系统的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员工达到50人以上并承诺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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