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取代劳务派遣”
泰安的小许在一家传媒公司已经工作有七八个年头了,过去,他的用工身份一直都是劳务派遣人员,现在,这个身份马上就要变了。小许告诉记者,公司要重新跟她签合同,好像不是原来的劳务派遣公司, 而是一个劳务外包公司,但是原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还没到期, 也不知道现在这样签好不好。像她这样的派遣工吧在公司里工作不少干,但待遇和正式工还是有不少的差距。
什么叫劳务派遣工呢?简单地说,就是劳务派遣工先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然后派到另一家单位工作,并由该单位支付报酬。长期以来,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的正式工待遇相差很大。刚刚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工必须实现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待遇。眼看小许的工资要涨了,却被公司告知改签劳务外包合同,这样一来,小许能否实现"同工同酬"呢?对此,律师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企业规避新政之招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马大山律师解释,企业之所以把原来的劳务派遣转成劳务外包,是因为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一个相同点,就是用工单位与实际的劳动者之间,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他们才会想到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去规避新政。
由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务派遣乱像进行了规范,因此,很多公司无法再低价使用劳动派遣人员,一些使用派遣工的大户开始寻求规避方法,减少公司的支出成本。某通信公司人力资源部刘经理告诉记者,像一些公司的客户服务和前台人员都是劳务派遣制,现在他们就打算把所有劳务派遣人员都转到劳务外包公司。
那么,用工单位的这种做法真的可以规避新法约束吗?律师对此依然给出了否定答案,并提醒劳动者要提防用工单位的"真派遣假外包"情况。马律师称,这些劳务派遣公司实际上只是用了劳务外包的名义,来签订这样的劳务外包协议,但是实质内容就是一种劳务派遣行为,这样的劳务派遣行为是受劳动保障法修正案的约束的,如果说用工单位采取了这样的方式,是无法避免修正案对其的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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