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河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近日我省出台《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评定为省级或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将分别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或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重点用于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在《实施细则》中,对用工、企业认证项目、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后,我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下同)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最多10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对评定为省级或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我省将分别给予总额最多300万元或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评定为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或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总额不超过10万元或20万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基地、园区共享办公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支出;对省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企业不超过建设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其所培训的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2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据了解,自2012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均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