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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关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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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对服务外包”、服务贸易”概念及其关系存在模糊认识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服务贸易得到快速发展,服务外包”、服务贸易”等词汇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但某些发言、会议、文件、法规、文献、媒体等对其表述尚存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混乱,给我国发展服务外包、服务贸易带来不便,更对我国服务业国际化以及长期、稳定、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服务外包是企业、单位将业务外包的一种作用行为,是一种业务作用活动的处理方式;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种根据业务涉及范围是否是国内或国际间的一种服务贸易的划分类型:国内服务贸易中,可以采用服务外包方式,国际服务贸易中,也可以采用业务(服务)外包的方式;服务外包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它是国际贸易的一部分;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等等。

  再如:某市领导在谈到服务外包对于该市经济发展的意义时,指出该市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要在做好原来制造业,或说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先发展服务业”,这个服务业指的就是现代服务业,其中也包括服务外包。服务外包实际上是属于国际服务贸易,该市原先做的大部分是国际货物贸易。服务外包,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它对该市经济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起了很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提高开放型经济的质量和水平,使其更有机会接近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前端诸如上述有关服务外包、服务贸易的认识
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此外,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二者本身也在不断发展。这就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加以澄清、总结和创新,在实践中加以纠正、发展和完善,并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间的关系。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关系

  1 . 服务外包、服务贸易同服务业内在联系。服务是通过提供必要的手段和方法,满足接受服务之对象需求过程”的一种活动,从事服务的行业称为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高度发展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电子信息等高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而发展起来的服务部门,侧重于指在新技术革命浪潮推动下产生或有较大发展的服务行业。具有三新”(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和三高”(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特征。服务业还同第三产业既区别又联系: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即把第一、二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统称为第三产业,而服务业的范围是以生产或提供服务来确定的。第三产业是供给分类,它与第一、二产业间是单向依存关系;服务业同农业、制造业的划分,是以经济体系的需求分类为基础的,它同农业、制造业之间是相互依存关系。第三产业的经济结构含义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服务业的经济结构含义则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正确理解服务业同第三产业划分上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把握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间的关系及其同服务业的内在联系是很重要的。

  受金融危机后期调整的影响,跨国公司开始了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以服务外包,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低碳经济及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方兴未艾。如果我国能把握住这一重要机遇,将加速产业优化和升级过程,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积极有效的投资促进工作推动我国以服务外包形式利用外资成为我国投资促进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2010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平稳较快回升,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57.4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创历史最高水平。从结构上看,主要得益于服务业及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大幅增长,增幅分别为28.6%和27.6%。2010年,仅在服务外包方面就出台近30项支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前,全国服务外包企业突破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万, 2010年全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金额达150亿美元,同比增幅达50%,为优化贸易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做出了积极贡献。实际上,服务外包是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的经济活动,实际上是通过购买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来完成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工作。随着服务外包在全球范围快速发展,其内涵和外延需要相应拓展,主要体现在:(1)根据服务的交易对象不同分为:为生活(消费)提供服务的服务外包和为生产提供服务的服务外包。仅仅把服务外包理解成为生活(消费)提供服务的外包是片面的。事实上,为生产提供服务的服务外包将在未来服务外包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2)根据外包领域不同,可分为制造业外包和服务业外包。前者通常是指对生产制造活动的外包,即是将产品的某个或某几个非关键性的零部件、环节交由其他企业来完成的外包方式。服务业外包则是指除了制造业外包之外其他一切外包活动。(3)按外包范围的工作性质可分为蓝领外包”和白领外包”。前者指产品制造过程外包,后者指技术开发、支持以及其他服务活动的外包。(4)按业务性质可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Information TechnologyOutsourcing)和业务流程外包BPO(Bu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前者包括产品支持与专业服务的组合,用于向客户提供IT基础设施、或企业应用服务、或同时提供这两方面的服务;后者指企业在核查业务流程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后,将部分流程或职能外包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对这些流程进行加工和重组。(5)按发包方和承包方所在国家的不同可分为在岸服务外包和离岸服务外包。前者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同处于一个国家之内,其特征是外包处于一个经济体内,职位在公司之间转移;后者指公司将其业务交给其他国家的企业经营,即发包方和承包方处在不同的
国家里,其特征是职位在国家之间转移。(6)按服务外包的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可分为基础技术外包、商业应用程序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业务
改造外包等。企业服务外包级别越高,则越具备战略价值。上述分类中,最常用和最重要的分类是第四种和第五种分类,而作如此分类,是科学划分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内容以及把握二者关系的必要环节。但是,外包活动本身并不存在截然不同的分类,而是交叉进行,即某项外包可能既包括制造业外包和服务业外包,也可包括在岸外包和离岸外包,还可能包括蓝领外包”和白领外包”,等等。

  根据1993年底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是一国劳动者向另一国或多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的交易过程,既包括有形劳动力的输入输出,又包括提供者与被提供者未实体接触情况下服务的国际间有偿输入输出。其内容十分广泛,服务贸易涉及150多项,20多个领域。显然,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一种。仅将其理解为劳务贸易,以及将其理解为国内服务贸易”等都是错误的。

  由以上可见,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都以服务业为基础,服务业又以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为重要发展形式。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是
一个国家/地区服务业快速发展及其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但是,服务业的发展还有其他形式,不能认为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是服务业发展的仅有
形式。此外,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服务业已经成为产业进步的标志,服务业的知识密集型特征已经使其成为代表一个国家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的
重要标志,对制造业和农业的渗透作用也越来越强,直接关系着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

  2.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在内容上有交集部分。服务外包中的离岸外包可全部归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中的在岸外包则不属于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有更多内容。事实上,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既包括上述所说的第三产业,还包括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其内涵和范围比我们对服务业的传统理解要大得多。那种认为服务外包是服务贸易一部分(或一种)”的说法是不确切的。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是相互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服务外包包含于服务贸易”这种被包含与包含关系”的命题更是不成立的,正确的表述应为:服务外包中的离岸外包是服务贸易的一部分。

  如下图所示:

  同时,必须注意到,服务外包不仅仅包括为服务业提供的服务外包,而且也包括为其他行业部分制造过程、部分业务流程等提供的服务外包,那种将服务外包单纯理解为是服务业一家的事情,显然也是片面的,不符合服务外包发展史以及服务外包快速发展实际的。服务外包≠服
务业外包;服务外包=服务活动的外包”。对服务外包的这一理解,不仅拓展了服务外包的内涵与外延,而且也扩大了服务贸易的范围。

  此外,主张将服务外包”重新表述为外包服务”,也是不必要更是不可取的;认为服务外包”影响服务贸易双方主动者与被动者的关系,影响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的客观地位。”的说法也是错误的。这可以从服务外包构成要素得到说明。服务外包”实际上包含以下要素:一是形式。发包方和承包方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个成功的服务外包案例必须既有发包方,又有接包方。二是内容。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并逐渐转为以服务业为主。三是目的。主要体现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持优势和加强核心竞争力等。这里的关键是正确理解服务外包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对其科学的分类。由上述,服务外包本身就有发包方和接包方,例如,我国企业承接美国企业外包业务”,就很清楚地说明,我国企业是接包方,而美国企业是发包方。我国目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将主要作为发达国家服务外包承接地,并把承接服务外包作为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举措,但今后随着产业尤服务业整体实力的提高,我国也会作为服务外包的重要发包地之一。

  不过,我国企业无论作为接包方,还是作为发包方,都与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主动者和被动者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更不会影响我国在国际服务贸
易的客观地位,关键是表达清楚谁是接包方、谁是发包方而已。那种坚持将服务外包”变成外包服务”的说法,不仅仅是概念变换问题,而更重要的是,会使本来在服务外包”、服务贸易”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需作深入探讨的情况下又平添新的混乱,故实不可取,更何况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之第(47)项已明确表述为发展服务外包”。

  3 .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在统计上存在交叉,且互为依存。内容上的交叉可能带来统计上的重复。仅以2009年为例:一方面,我国当年服
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68亿美元,其中进口1582亿美元,出口1286亿美元。试分析这里有多少来自离岸外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统计数字,当然就离岸外包自身也有进出口”即承包和发包”问题。另一方面,我国2009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执行金额超过100亿美元,这里是否可以说,100亿美元是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口额1582亿美元的有机构成部分。此外,2009年并没有对我国发包业务合同执行金额作出统计,更没有对我国在岸外包业务作出统计,因而就不能得到我国全年服务外包总额。但可以肯定的是,服务外包、服务贸易存在着交叉重复统计现象,这需要统计工作者做深入分析,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至少应在统计数字上分别说明服务贸易构成和服务外包构成,从而有助于人们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理解以及对其相互关系的把握。

  4.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都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离岸外包主要是发达国家为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而将业务外包出去,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发达国家也是服务贸易的主体。据统计,2003年服务贸易出口前8位都是发达国家,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和荷兰。这8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51.2%,服务贸易进口前10位中有9个也是发达国家;2007年服务贸易出口前10位中有9位是发达国家,分别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荷兰、爱尔兰(中国作为唯一发展中国家排在第7位),这9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49%,几近一半,服务贸易进口前10位中也有9个是发达国家。

  5 .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在发展速度上都表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且呈相互关联、相互促进态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分工深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异军突起,发展速度超过货物贸易,成为衡量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之一。1980年服务贸易总额为3800亿美元,1990年为19951亿美元,2000年为28150亿美元,2003年达到2906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6%。2008年,仅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为3.7万亿美元,同上年相比增长11%。离岸外包本身就是服务贸易的一部分,离岸外包的快速发展无疑促进了服务贸易额迅速增长,同时,服务贸易的急剧发展,也必将带动更多的服务进入离岸外包。而作为推动全球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力量,服务外包对形成新的服务贸易以至世界贸易和生产格局、推动世界经济结构调整,都具有重大作用。

  对于我国,通过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可以产生若干联动积极效应,例如,可以促进产业转移和结构优化、减少服务贸易逆差、改善贸易结构、突破贸易壁垒、改善国际收支、促进劳动力就业、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从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得到很大发展,已跻身贸易大国行列。但在贸易结构中,货物贸易长期呈顺差,引起众多贸易纠纷和贸易摩擦,而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2004年逆差达108亿美元;2009年,逆差达2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倍,主要逆差行业为运输、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服务和旅游等。服务出口贸易额占贸易总体出口额的比重也较低,2004年仅为9%;2009年我国服务出口贸易额为1286美元,居世界第五,但占我国贸易总体出口额的比重也只10.7%,虽比2004年略有提高,但都明显低于19%的世界平均水平,且服务贸易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海运、旅游等比较传统的领域,而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较低。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出口导向型服务业,逐步形成新一轮出口增长,真正实现出口主战场”由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延伸,为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奠定扎实基础,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同时,随着贸易结构的改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服务业整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也必将出现一个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印度和爱尔兰作为通过发展服务外包扩大出口、提升服务贸易、促进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带动经济发展的典型,其经验值得借鉴。

  6.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日益显现出技术、知识密集化的趋势。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的范围不断扩大,技术、知识、资本密集型服务业迅速发展,金融、银行、保险、法律、租赁、咨询快速进入服务贸易的范畴。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呈现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在世界范围内整体上升趋势。而服务外包中的离岸外包就是以技术、知识尤其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迅速发展起来的,一开始就体现其高技
术、高技能的特征。

  7. 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在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上联动。可以通过发展服务外包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风险防范机制。在货物贸易中我国企业大多处在制造链条的下游,频频落入贸易保护等陷阱。在突破贸易壁垒、处理贸易保护争端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我国发展服务外包的同时,由于大多数企业仍处于服务外包的价值链的低端,加之外包企业的不规范竞争,也难免出现国外反服务倾销”及服务贸易摩擦问题。为此,可以适当借鉴我国货物贸易风险防范机制的部分经验并吸取必要的教训,认真研究制定发展服务外包的风险识别与控制管理机制,切实防范服务外包企业内部和外部风险,建立国际服务贸易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包括健全价格形成、监控与处理机制等。

  最后,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指出: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发展服务外包,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这对我国十二五”期间利用外资、发展服务外包、扩大服务贸易、促进服务业国际化等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并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应当在理论和实践中正确把握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的关系及其同服务业的内在联系,扎实推进其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中国服务外包>文/ 王习农 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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