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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薄熙来书记、黄奇帆市长与于广洲署长在渝会谈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推动落实《海关总署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合作备忘录》,重庆海关研究提出支持重庆加工贸易发展的十项措施。 一、积极拓展加工贸易发展平台 推进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二期)建设和验收工作,推动建设西永综合保税区至中铁联集铁路中心站专用通道,对接渝新欧”国际铁路和渝深”铁海联运班列;解决两区”卡口与港口、机场、铁路间的数据联网问题,实现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快捷流转及数据集中处理和统计查询。 二、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联合上海、南京海关研究建立保税货物跨关区区区流转”模式,关区内试行区港融合、区区联动”,推行特殊监管区域分批送货、集中申报”、进口分类通关、无纸化通关等业务改革;建立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工作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创新监管通关模式,支持重庆物联网”、云端计划”等新兴产业发展。 三、畅通加工贸易发展物流通道 推进重庆立体式”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争取将安智贸”海运航线运作经验引入渝新欧”国际铁路班列;加强与25个区域通关合作口岸的协作,引导企业开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业务;完善预结关+转关运输”新型监管模式,严密长江转关运输在途监管。 四、开拓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市场 探索就地配套、内外兼销、快捷运输”的内陆型加工贸易发展模式,加大对配套企业支持服务力度,鼓励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业本地化,形成配套协作型”产业链;简化深加工结转产品内销审批流程,协助地方政府出台鼓励加工贸易成品内销的政策措施。 五、优化海关服务质量 规范和简化加工贸易办事程序和通关作业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收集企业的需求和合理化建议;对高资信企业采用担保放行”及专门服务窗口”等便捷措施。 六、积极参与招商引资 总结引进惠普、宏碁项目的成功经验,全程参与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吸引具有完整供应链或产业链重点项目、龙头企业内迁;扶持东部沿海内迁企业,沿用原有海关管理类别;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A类和B类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 七、推动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优化 引导加工贸易向高附加值和辐射带动、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大客户联系制度,延长加工贸易的加工增值链,发展加工贸易上游采购配送业务,促进形成本土配套产业群。 八、加强交流培训 邀请兄弟海关来渝指导,组织人员前往华东和华南地区学习;与国税、地税、外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加强执法联动配合和信息共享;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账册变更、单耗报备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九、引导内迁加工贸易企业合理布局 积极支持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的规划建设,合理引导企业落户区县,支持区县发展加工贸易配套业务,促进加工贸易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支持重庆笔记本电脑制造基地建设和配套产业布局,为整机厂和配套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就近通关便利。 十、支持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调研,掌握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项下进口货物种类和进口方式,探索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与海关保税监管的实现方式,协助地方政府制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措施,对重庆服务外包试点工作加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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