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经开区制定并印发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软件外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鼓励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明确经开区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所享受的专项资金将按年度兑现,即次年一季度兑现上一年度的各种资助、补贴资金。
昆明经开区印发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鼓励办法(试行)》,其中规定,经认定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落户经开区,享受五免五减半”的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经认定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在经开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租用办公场地的企业给予三年的房租补贴,并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给予相应补贴;对在海外从事5年以上的软件开发和管理工作的归国人员在经开区创业设立软件服务外包企业,一年内公司固定人员在10人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按经开区相关人才鼓励政策给予奖励。
相应地,《细则》中明确,五免五减半”的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从2009年度起执行,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按年度兑现;房租补贴范围限于在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租用的办公用房,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孵化器管理公司作为对企业的房租抵扣;软件人才培养和创业的扶持资金则由经济发展局报区软件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择优遴选后发放;对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办法(试行)》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按照《细则》从企业资格认定、政策兑现、外包统计、专项资金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政策。
据了解,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指在经开区内注册纳税的、经开区管委会认定的,以服务合同的形式承接发包方企业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应用软件系统集成、测试与维护,本地化、以及应用系统的数据服务等以软件业务为主的独立法人。(毕艳菊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