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成都市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养老服务等服务外包项目正式进入该市集中采购范畴。
记者在成都市财政局了解到,将上述项目纳入集中采购,是为了将前不久由成都市政府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的功能。
据了解,除上述项目外,《意见》还要求该市各级采购人要积极探索开展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维护等其他领域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成都市财政局国库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社会购买服务,不仅能减少政府部门的运行成本,还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功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几年前,该市就已经将通用软件、信息化系统开发及维护列入了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这次借《意见》发布的契机又将更多的服务外包项目纳入集中采购,以政府采购手段推动和规范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下一阶段,成都市各级采购人部门将积极贯彻执行《意见》和本年度的集采目录,落实本部门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公共服务采购,加快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步伐,促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化,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服务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