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以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为主的金融后台服务与金融机构前台经营分离,正成为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这也使金融业务进一步摆脱了空间和地域的限制,为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流程重组和实现服务外包提供了技术基础。”在前不久召开的首届中国(深圳)金融科技与后台服务发展论坛上,业内专家通过对信息科技在金融业深入应用趋势的分析,得出了上述论断。
正如专家所言,随着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蓬勃兴起,在中国试水多年的金融服务外包有望迎来全新的发展契机。未来10年将是中国金融行业变革发展最集中的一段时期,金融服务外包业必将大有所为。今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离岸外包业务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上市。同期,商务部更是制定了高远的战略目标,2013年实现服务外包产业产值300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率达到40%。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特别是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构筑金融后台,发展服务外包
据业内专家分析,金融后台的建立,不但全面促进了金融业升级,提高专业化水平,更加深并拓宽了金融服务外包的应用领域。以前,银行很多案件的发生是因为员工利用了操作流程上的薄弱环节,比如对账环节,而如今的对账外包已基本杜绝这个现象,同时,还能提高银行专业化效率。有些银行业务的外包,如不良贷款的催收、信贷的初评等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银行将这些业务外包给具有专业经验和专业人才的承接公司,对促进业务的发展和改善效率有很大帮助。以上海市为例,2009年6月出台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明确指出,要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鼓励发展金融外包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有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要求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比如,2009年7月,上海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并率先在全国启动试点。下一步,试点对象和范围将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将在外包业务中合理利用该试点政策,这有利于更好地应对市场汇率变化,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据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主任徐龙章介绍,从上海现有的条件来看,应积极发展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业务、银行卡业务、客户服务、财务和会计服务、营销服务、营运业务以及研发设计等七大类业务。以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业务为例,建议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灾备中心和征信管理中心为核心,积极引进各大金融机构的灾备机构和建设中小金融机构灾备共享平台,发展灾备业务。上海拟在张江建立一个大规模、系统化的金融灾备中心,该中心一旦投入使用,发展空间大,而且还是高附加值的产业。但目前在环境营造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如加快研究制定与金融灾备建设有关的安全规范及服务规范,加强金融后台服务外包企业在投融资方面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建议引进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的数据处理系统,发展以数据集中为特征的各类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业务等。
突破发展瓶颈,完善外包环境
未来几年内,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势必进入快速增长期,但是,很多相关问题也随之产生。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陈静曾表示,虽然国内一些金融机构在服务外包领域已取得相当的进展和成果,但也应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首先是这方面的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的金融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缺位,比如,银行何种业务可以外包,何种业务不可外包,何种业务不可外包给国外厂商,以及何种业务经过批准可以外包等都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再如,银行的数据处理中心可否外包给外资企业、可否放置境外等,也都缺乏明确的、严谨的法律、监管规定。日本、韩国等国家就明确规定其银行的数据处理中心不能放置于境外。同时,银行的信息化建设或运维管理外包后,如何切实依法加强对承包商的协调与管理,如何切实保证银行核心数据和敏感资料的安全和保密等,这些都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从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入手,一方面积极支持银行服务外包的改革,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监管,防范产生新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服务外包行业主要以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为主,占全部产业的70%左右,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也不例外,这在全球服务外包业中尚属中低端的服务模式。这固然是国内外包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也是因为IT技术方面成本高,出于降低成本考虑而首先选择外包的缘故。此外,当前金融行业尚缺乏对外包服务商的设立进行资格审查的制度和准入评级体系,无法有效对外包商的技术实力、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国内银行要想选择竞争实力强、技术有保障的企业作为业务外包合作伙伴比较困难。对此,英国标准化协会(BSI)相关人员表示,中国不少提供ITO服务的企业,由于管理体系和IT流程体系建立的不完善,多凭感觉与客户签约。一旦服务能力满足不了客户需求,就会导致客户不信任或诉讼,甚至会影响到行业形象。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又由于过于谨小慎微,只在一定水平上签了一些合同,但实际上他们还有更大的发展能力。”的确,在当前金融ITO市场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金融ITO作为一种新的模式,与以往传统的IT集成等运作方式有较大差异,但是,金融机构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准确,旧有的处理方式给外包服务的实施带来一定阻力;另一方面金融外包服务市场鱼龙混杂,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一些非专业公司也在从事ITO业务,金融企业面对众多选择,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服务外包的规模化发展。
对于金融服务外包存在的问题,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需要社会各方加大合作力度,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要着重建立并完善金融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完善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为金融业务外包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保障。此外,外包服务商要逐渐扩大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范围,提高内部风险监控能力以及客户关系管理能力,不断更新管理水平、提升流程改造应变能力,适应不同企业的需求,不断完善内部技术及基础建设。而对于金融企业来说,更要加强金融外包服务风险控制研究,制定合理完善的服务商准入机制以及审核程序,明确不同业务选择外包模式的风险点及对应的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