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柳纯)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法》已征求完各相关部门意见,即将正式发布,这是记者从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27日召开的深圳市服务外包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最新消息。
据了解,服务外包产业是我国当前应对金融危机,调结构、促发展而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为此,国务院已在2009年2月正式批复了北京、深圳、上海、大连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同时在这20个示范城市实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即先进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人才培训与税收减免等系列优惠政策,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将在这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中央财政给予先进型服务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支持等。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对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的服务外包业务予以支持。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已组织符合条件的38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申请资助总额近1500万元,该项申请结果将于12月份由财政部进行批复。
据悉,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法》已征求完各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进行最后的部门汇签发布阶段,市科工贸信委将在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最终通过的认定办法于近期通知已申报的企业补交相关材料。该负责人称,《认定办法》将包含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与营业税减免的规定,下一步将尽快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汇审,争取早日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