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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步伐,支持企业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市去年出台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基础上,再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补充政策”,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执行。
补充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缴纳所得税超过15%税率以上部分给予奖励;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按5%给予奖励;补充政策的适用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补充政策”使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同等的优惠政策,使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降为15%,离岸外包业务营业税的实际税率为零。补充政策的实行,使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使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资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对留住老企业、引进新项目、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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