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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珠海市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进入市政府指定的、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规划、适宜服务外包产业集中发展的区域发展。在指定的区域内租赁办公用房的服务外包企业,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每月15元人民币/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10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每月8元人民币/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
第一批享受房租补贴的“区域”为:香洲区日荣大厦、中航大厦、国际科技大厦和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的南方软件园、哈工大新经济资源开发港、清华科技园、民营科技大厦、广东珠海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上述区域享受房租补贴的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实施细则》对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的认定予以了明确,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需同时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珠海市注册并经营提供公益服务的机构、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对外服务业绩(申请单位总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在500万元以上)、有与服务外包平台业务相对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专用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的研发、测试、信息服务、培训条件的场地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为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功能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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