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虹辰 实习生张越)昨天,记者从市贸工局了解到,深圳市2009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正式开始接受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需在8月10日之前填报相关申请。
据市贸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精神,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对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的服务外包业务予以支持。
据介绍,申请企业必须符合有关条件,比如: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70%以上等。此外,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需通过登陆www.fwwb.gov.cn(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业务数据,建立正常的统计关系。已建立统计关系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在2009年8月10日之前,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