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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商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安排专项资金,对2009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予以资金支持。
根据通知,2009年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重点包括:商务部会同工信部、科技部确定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服务外包企业,以及列入商务部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名录的企业;鼓励提供各类适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人才的培训机构;支持示范城市的相关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等。
取得示范城市称号未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服务外包承接地予以500万元定额支持,专项用于相关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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