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最高可获单项200万元资金支持。记者昨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开展外包企业认定
政策规定,将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具体认定方法即将出台。
>>减免各种税收
研发费用可以扣税。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相关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我省还专门对于建立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服务外包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开办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对在境外投资设立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多可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