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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一场为直销市场开道的打击传销行动也在全国各地展开。11月2日,商务部正式对外公布了《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三大直销配套法规。至此,在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前,相关配套法规已经全部出台。 严打传销为直销铺路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获悉,工商总局已经在10月底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年底之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同时也要对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等违法活动给予查处。据了解,今次打击传销行动将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 目前,我国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七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各地查处的传销案件看,80%-90%为“拉人头”。非法组织采用欺骗、劝诱、威胁等手段,诱骗、强迫他人加入,诈取高额入门费,达到骗取钱财目的。传销手段更加恶劣,欺骗性更强,社会危害更大。非法组织往往以招工、做生意等为诱饵,许诺高额回报、迅速致富,打着连锁经营、网络营销等幌子,将他人骗往异地从事传销活动等。 近年来,非法组织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日益突出。这些非法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介绍传销方法,收取高额入门费,组织传销网络。黑龙江、山东、上海、四川、湖南、广西等多个地方相继发现、查处了总局要求重点查办的“美国远程教育网”、“世界网互联基金”、“美国EFT公司”、“王牌88”等一批传销组织。此类违法行为发展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给打击传销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指出:“《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打击传销工作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工商机关除了要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外,还要抓好直销市场的监管;既要严厉禁止传销、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也要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查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违规行为。” 传销能否令行禁止 随着商务部正式对外公布《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等三大直销配套法规,进入直销业的高门槛已经毫无悬念。 一边是严打传销,一边是直销的高门槛,想进入直销的中小企业无疑感到左右为难。“拿不到牌照,就只好转入地下操作。”一位从事保健品的中型企业的老总无奈地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由于门槛限制,很多企业在缴纳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这一条上就在计算,交这么多钱进入直销到底值不值得?因为2000万元人民币对中小型企业可不是个小数目。但既然游戏规则已经确定,那么很多企业只有面临两种选择:“不玩”或者“偷着玩”。不玩,就意味着要回归传统,该做什么做什么,与直销不再沾边。“偷着玩”,就只能转入地下操作。 对这些企业来说,“偷着玩”似乎能带来很多好处。不用缴纳保证金,不会被国家监管部门明眼里看到,不用顾忌产品限制。这些企业可能会给自己弄些伪装,比如会以什么“会议营销”、“直复营销”、“会员营销”等名义操作。当然,“偷着玩”者,一旦被游戏监督者发现,就会被重重惩罚。 “直销法规的门槛较高,势必会将很多内资中小直销企业挡在门外。这就造成众多的中小直销企业可能会不同的选择。”中国直销业研究课题组组长秦永楠告诉记者。据他分析中心直销企业可能有四种不同的选择:第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转型,积累相关条件,积极申报从业资质;第二,通过资本重组,企业联合,共同达到申报条件;第三,效仿当年的天狮,将市场转移到国外;第四,转入地下,成为灰色企业,进行非法操作。无疑,中心直销企业的第四种选择是国家不希望看见的。 “直销企业应该是公众性企业,如果中小企业转入地下,没有了透明度,将无法得到政府、社会的监督,无法诚信于直销商,就很容易出问题,对行业、社会、国家都不利。”秦永楠表示。这意味着就是实施直销后,工商部门还将要继续保持对传销的严打态势。看来,要真正杜绝传销,还有待于直销市场在监管到位前提下的进一步放开。
中国经济时报 夏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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