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紫光照明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照明”)申请科创板开始受理,并将在9月9日和12月4日进行两轮上市问询。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起商标纠纷案件干扰了原本的上市进程。2021年1月29日,紫光照明在答复上市委的落实函中,首次披露了与紫光集团的商标纠纷案。
紫光集团果断上诉 上市进程被打乱
2020年9月14日,紫光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诉讼要求紫光集团停止使用含有“紫光”字样的企业并且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对此,紫光照明在11月6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但被驳回。12月18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请求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还未获得回应。
紫光照明陷入危机 多方努力回应质疑
这起商标纠纷案对原本积极准备上市的紫光照明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如果紫光照明败诉,一方面,可能会面临更名、商标禁用以及经济赔偿等要求,进而影响公司的客户信誉和销售情况;另一方面,在过往合同当中的“不侵权保障”也会让公司陷入多方违约的尴尬境地。
因此,紫光照明迅速响应,多方准备,在向上市委的意见回复中提出企业目前已经在为更名做出准备。同时,紫光照明也针对“不侵权保障”问题向上市委进行了回应,分析了目前含有不侵权保证的销售合同金额占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金额的比率,并表示就算败诉,企业也不会面临重大违约和赔偿:
首先,对于终端用户类客户,该情况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对顶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无需公司赔偿;
其次,对于非终端用户类客户,虽然存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风险,但公司可以主张使用《商标法》规定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条款;
最后,公司负责人已经承诺对因此案遭受损失做出赔偿。
问题背后是知识产权重视不足
紫光照明陷入如今这样紧张的局地,可能源于其自身并没有重视商标问题的风险, 也可能是FTO工作出现了披露。但无论如何,紫光照明都不应将商标和知识产权问题拖到临近上市再考虑解决,这也反映了企业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