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行政判决书公布,四川好医生胜诉,法院未支持平安好医生商标申诉理由。判决书中认为,平安好医生虽然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中表示,后置位商业经营主体在进行市场运营时有义务针对具有密切关联行业他人在先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情况进行关注和查询。自此,这场耗时两年的“好医生”商标纠纷貌似落下了帷幕。
互联网新贵上市却惹官司
2018年4月,号称“互联网医疗第一股”的平安好医生准备于香港上市,但是在上市前却收到了来自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四川好医生发布声明并提出上诉,认为平安好医生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好医生”商标。
根据查证,四川好医生“好医生”商标注册时间为1998年10月19日,而平安好医生的“平安好医生”商标注册从2014年4月25日开始。双方各执一词,商标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平安好医生首胜,四川好医生拒不执行
被扰乱上市的平安好医生不甘示弱,2018年11月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主张成都好医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腾讯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名为“平安好医生号”的微信小程序,为相关公众提供“医疗专家咨询服务”,造成了消费者误认,侵犯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后因侵权发生地为深圳市福田区,顾后续案件转由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负责。经判决,平安好医生胜诉。判决认为被告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的行为侵害了“平安好医生”商标权利,要求被告刊登公开声明,并对原告平安集团进行赔偿。
福田法院判决于2020年3月30日生效,但一直到2020年6月四川好医生始终不执行判决当中的要求,最终平安好医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结果?四川好医生胜诉
2020年3月,平安好医生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5997号行政判决,故向背景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5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6月17日,判决文书网上公布了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于6月10日签发的行政判决书。判决书当中内容更加偏向四川好医生。但这是否就是这场商标纠纷的最终结果,还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