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以来,为知识产权的商标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但商标法的不完善之处也在实践中日益显现出来。
首先,商标的注册程序出现了不完善和不方便之处,导致商标申请人不能快捷拿到商标注册证。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提异议等时常发生。申请时间长,效率低,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格格不入,不能满足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诉求。以上等等情况,人们对商标法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其次,商标法对于处罚的规定不硬性、不明显,对商标侵权人打击力度有限。现今社会,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对知名商标的仿冒行为比比皆是,法律只规定了什么不能做,并没有详细的相关处罚,造成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详细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傍名牌”随处可见,假冒商标司空见惯,这样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处罚的依据如果再明朗化,法条规定再细致化,相信一定会有所改变。
另外,商标法的相关程序规定并不相协调。
如此,商标法今后的修改必将以效率为基本出发点,缩短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将某些程序简易化,高效办理,同时程序方面也更加协调。例如今后的申请可能会从一标一类发展为一标多类,方便申请人的申请。再如取消异议复审程序,直接由商标局作出裁决,使异议本身更加简易,快速维权。
同时,商标法将来的发展方向也必然要与国际接轨,尤其我国加入世贸之后,为保障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与国际上的相关商标法律规定相协调也就成为必然之路。如国际上对于恶意注册、仿造商标的处罚力度是相当大的,我国的商标法修改也将会加大商标的保护力度,细化法条的具体规定。商标法修改草案还增加有显著特征的单一颜色、声音等可作为商标申请,未来还有可能会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等等。
综上所述,商标法的改革会越来越符合人们的现实需求,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相信商标法也会得以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