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不仅能保护企业品牌长久发展,也能有效阻止假冒伪劣者,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在最新的《电子商务法》中也明确规定,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将遭到电子商务平台的强制下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市场也更加趋于规范化、合理化。
商标这一无形资产,正在逐步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在融资方面也展现了强大的力量。早前,金华市的7家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就在品牌价值评估中估值高达47亿元,更是获得了12.7亿元的银行授信总额。商标的价值与品牌的认知度、影响力、知名度等息息相关,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便可瞬间使你的商标变成一种有形资本。
商标贷款的评估,取决于大众对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江苏省江阴市一位经营养殖场的农户,将名下持有的四件“华伯”商标进行质押,成功换得江苏农行江阴分行的150万元贷款。从2011年申请商标到16年成功拿到银行贷款,仅仅只用了5年的时间,而他当初注册商标的成本还不到8000元。
商标权质押贷款渐渐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很多的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据统计,黑龙江的企业在商标贷款上表现最为活跃,贷款总额达到1.48亿元,其中,哈尔滨宏益集团的“宏益”商标,更是从银行获得了3300万的贷款。
当然,除了质押权以外,注册商标还有其他7大特权可以充分保障企业的利益。
华麦商标知识点: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