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应该如何注册与使用的问题,在此做简要分析。
我们经常会看到组合商标的形式出现,一般是把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分开来注册,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注册组合商标呢?
因为分开和组合具有双面性,长远来讲分开注册的优势更加明显。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还是建议大家采取商标“分开申请”的方式,毕竟“组合申请”的弊还是大于利。
一、风险增加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当组合申请时商标局会对其分别审查,图形审查一次、文字再审查一次,主要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有显著性且是否存在着与之近似的商标。只要图形或文字其中有一个没有通过审查的话,则商标整体将会被一并驳回。但是如果分别申请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的话文字部分被驳回了,图形商标依然能够注册成功;反之图形部分被驳回了,文字商标依然可以注册成功的。
二、使用不便
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申请的话就相反了。若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然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也可以随意组合用。
三、费用问题
大家都知道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只需要支付一个商标申请的费用,分开申请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数量的商标费用。虽然表面上的成本增加了但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会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费用。
从成功率以及申请费用等几个方面来考虑的话,分开申请的性价比从各方面来讲都是最高的。从企业品牌战略的角度来看,如果预算富余还是建议将文字、图形分别进行申请注册,这样更加利于自己品牌的宣传策划!
总之这样就不难看出,分开注册与组合注册的利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