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可能会遇到商标抢注这个问题,有的企业对于这个方面并不是很了解,一时间就会比较的着急,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一般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是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社区内注册的行为,也是属于抢注。
另外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专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是视为商标抢注。所以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对于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他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要了解所在的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企业应尽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实际情况,并尽早考虑在抢注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当然依据国际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固定,异议应当是在抢注商标取得公告以后才能正式提交。
即使没能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这些企业也可在该商标被注册后,向注册机构或当地的法院申请救济(依据各国法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再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
就目前的商标抢注的情形看,以和解的方式来处理商标抢注的行为应当是最为经济的方式,因为一旦采取司法救济程序,可能成本会很高,而且也拖延了产品进入市场的时机,最终可能会出现要回了商标以后,市场也丢尽了的不利后果。
但最最经济的方式应当是对商标进行注册。是不是在任何国家进行产品销售之前都要对相应的商标进行注册呢,这也不是绝对,在商标权的取得采取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可以考虑采取先销售后一注册,但这样的决定应当是在充分了解相应国的商标法后才可以采取的措施,稍有闪失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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