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都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这个时候都会吃上月饼,赏个月,这天的月亮是特别的圆又大,到了中秋节前期,月饼的销量那是相当的可以,都要买月饼回家过节跟家人一起团聚。
其中中秋月饼美心月饼这个牌子应该比较的受欢迎,但是却也没有逃过商标侵权的纠纷。近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销售假冒“香港美心月饼”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刘某在明知涉案商品假冒“香港美心月饼”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向他人低价购入,分4次将1000余盒月饼以共计人民币106020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金某。被告人金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1000余盒月饼分两次向盛某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合计13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金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金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刘某、金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假冒“香港美心月饼”予以没收。
商标侵权的案件在市场上是屡见不鲜的,一直都存在的,很多人为了利益而去侵权他人的商标,这是不可取的,最后是得不偿失,损失的自己的利益。